为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普及力度,培育并发展节能相关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制定本办法。
10月17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就《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指出,本办法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指在高新区辖区内利用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商业办公、公共建筑、市政设施、景观小品等建构筑物屋顶和外立面建设,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所依托的建构筑物应具有合法性。
日前,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光伏扶贫电站包括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户用光伏扶贫电站、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
近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江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理解《实施方案》,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0月14日,浙江龙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工业园区、企业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应根据屋顶结构、构架和围护高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保证安全与美观的前提下,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2.6m。
10月18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合肥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已经纳入合肥市光伏电站市级度电补贴目录项目,继续实行固定补贴政策,度电奖补标准及年限按照项目并网时政策执行”。
10月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助推能源产业发展。加快研发石油化工、清洁煤电、光伏、风电等能源领域专用测量设备和技术,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建设能源产业计量服务支撑体系。聚焦氢能制储运、氢燃料电池、镍钴锰酸锂和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等新兴和高技术产业,开展微观形貌、价态分析等行业关键计量技术指标的研究和应用,助推新能源产业延链补链强
此次安排的建设规模直接对应到产业链项目投资企业或煤电灵活性改造企业,各市能源局和各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能源局。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能源局印发《乌海市“十四五”新能源补能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建设补能基础设施共计194座,包含11座四位一体综合站,加油加氢充电综合站8座,加油加气加氢综合站1座,充电换电综合站18座,充电换电加氢综合站2座,充电换电光伏储能综合站4座,充电光伏储能综合站6座,换电光储综合站2座,加气充电综合站3座,充电站86座,换电站52座,加氢站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