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项目的公示。目前,11个项目已通过广东省能源局初审,拟上报国家能源局。其中装备名称包括:光伏组串数智能拟合系统、光储直柔离心机系统。
11月2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多次提到光伏
11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每年组织认定不超过3个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对本地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光(风、氢、水)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对投资主体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1月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耕地保护措施。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
11月2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该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建设及运行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1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其中,8个风光项目进入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预备)进度目标责任表;2个光伏等新能源项目进入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进度目标责任表。
11月1日,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其中,将“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县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修改为:“对完成备案并接入浙江电网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
10月31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发布《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绿色技改奖补政策》,对“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繁昌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对区域节能减排降碳等领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政策奖补。
文件提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新建分布式光伏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开展以电网企业为聚合商,分布式光伏参与绿色电力市场交易试点。鼓励生物质发电企业拓展上游环卫业务,打造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生物质全生命周期污染和碳排放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