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洋三所”)所长蔡锋、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一级调研员池信才、厦门日光山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政宗一行莅临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考察,一道新能董事长、总裁刘勇,高级营销副总裁黄卫红、副总裁周宪彪等陪同。
9日2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明确阶段性实行先行用地审批承诺相关事宜。 通知显示,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对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项目中已签订银行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合同、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类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相关用地事项作出承诺后,可向自然资源部申请项目先行用地。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对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项目中已签订银行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合同、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类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相关用地事项作出承诺后,可向自然资源部申请项目先行用地。
8月2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全力稳经济大盘的通知,通知对福建省用海、用地做了相关落实规定。通知显示,用地方面:近期拟实施且选址明确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或因国家重大项目等确需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的,可依据“三区三线”划定等相关规则举证说明后申请调出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获批前,实施经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8月12日,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也发布了《关于积极做好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强化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各盟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4号),汇总辖区内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以及本次“大起底”重大单独选
8月8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公布了《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通知共7个方面26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计划指标、用地用海审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供应等内容。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面,针对性地提出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审查、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等举措。
6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该文件是转发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的文件,即自然资耕保函〔2022〕41号 《关于请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
近日,自然资源部主管的《中国自然资源报》聚焦“光伏+”集约用地模式,于头版头条报道了阳光新能源的“光伏+”节地开发模式及综合统筹用地理念,体现了土地利用及空间规划主管部门对阳光新能源“光伏+”发挥土地价值、促进乡村振兴等实践的认可。
今年年初以来,在多部门持续喊话适度加快国内锂资源开发的背景下,政府层面对锂资源开采的审批正在加速;同时,电池企业为保障原料供应,也在积极与四川、青海、江西等锂资源储量丰富的地区进行合作,打造依托资源开采、加工、电池生产及回收的一系列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