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办法
附件1
永康市光伏开发负面清单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禁止在耕地上建设光伏项目;
2.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禁止的区域内建设光伏项目;
3. 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
4. 禁止在苗圃地、宜林地和覆盖度小于50%的灌木林地以外的林地,以及各类
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对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将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等列为
光伏项目禁建区域;将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列为限制建设区域;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
手续。
光伏电站使用林地的范围:①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
,为限制建设区域;②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
)加强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在长江流域重要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分布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以及珍贵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重要自然遗迹分布区等区域,推动依法设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
数据库。(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严格落实禁止在开放水域投放和养殖外来物种或其他非本地物种的规定。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和野化驯养基地建设,制定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实施长江江豚
关停改造分散燃煤锅炉和小火电,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生物质。开展油页岩勘查,进一步加强油页岩原位等技术攻关,推进松原国家油页岩先导试验示范区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完善煤炭供应
占用农业和生态空间,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的固碳作用。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建立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各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城乡存量
少、性质不改变。红线内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严 禁建设项目非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立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区域内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禁止在苗圃地、宜林地和覆盖度小于50%的灌木林地以外的林地,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国家重要湿地内建
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区域内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禁止在苗圃地、宜林地和覆盖度小于50%的灌木林地以外的林地,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国家重要湿地内建
设光伏项目。严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内建设光伏项目,不得占用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蓄滞洪区、省市级河道以及其他行洪排涝骨干河道、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
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光伏复合项目。其中对光伏复合项目的选址要求,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
手续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地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选址要求
(一)光伏复合项目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
适用技术。加强海洋资源用途管制,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积极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严格保护自然岸线。
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中国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模式,鼓励地方、行业、企业
湿地面积20.26万公顷。截至2020年底,中国建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处,面积超过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一,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滨海湿地2.3万公顷,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