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 确保原生植被正常生长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时间:2021-11-08 10:17:22

11月3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云南省光伏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和健康发展。该通知适用范围包括纳入各级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光伏复合项目。其中对光伏复合项目的选址要求,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基本草原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

全文如下: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林规〔2021〕5 号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能源局(发展和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云南绿色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引导和规范光伏发电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和适用范围

光伏复合项目属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通知适用于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新能源发展战略部署,纳入各级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光伏复合项目,按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下发前已完成立项备案手续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地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选址要求

(一)光伏复合项目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基本草原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

(二)光伏复合项目的生产区(包括升压站、配电室、控制室、新建进场道路、新建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塔基等)、生活区(包括办公、住宿、食堂、活动场所、仓库等附属设施),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置的弃渣场、取土场、砂石场、堆料场、拌合站、工棚、临时施工道路等,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三、用地要求

(一)用地性质。光伏复合项目生产区(包括升压站、配电室、控制室、集电线路塔基等)、生活区(包括办公、住宿、食堂、活动场所、仓库等附属设施)、电池组件阵列区箱变、新建进场道路、新建场内检修道路,应当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施工期临时设置的弃渣场、取土场、砂石场、堆料场、拌合站、工棚、地埋电缆槽以及临时施工道路应当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

电池组件阵列使用林地由项目业主单位与林权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通过租赁、作价入股等流转方式使用林地,在用地报批阶段明确用地红线范围,待光伏电站设施占用林地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建设,不再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

(二)建设标准。电池组件阵列区在设计方面应当尽可能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光伏板最低沿与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5m,电池组件阵列各排、列的布置间距应当符合《光伏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或《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XX)相关规定;场内检修道路设计应当符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以及《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795-2012)的相关要求。光伏复合项目电池组件阵列用地涉及林地以外农用地的,建设标准应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要求执行。

(三)植被保护。光伏复合项目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光伏复合项目施工期要切实做好项目区原生植被的保护,最大程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车辆、设备、人员进场后应尽量不破坏原有土层和地表植物,地埋电缆槽、临时弃渣场等确需对地表进行开挖的,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范围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立即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对恢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电池组件阵列区内林地上涉及散生木的,应当优化设计、尽量避让,在满足光伏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涉及古树名木的,一律避让。

光伏复合项目运营期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确保项目区原生植被正常生长。施工前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对项目区植被情况以图文或影像方式进行记录,申报办理许可手续时,将记录材料提交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存档。运营期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项目业主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项目业主在申报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时,应当同步提交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的承诺书,并在项目取得使用林地许可批复后1个月内,向县林草局提交按规定编制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

项目业主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施工、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四、监管要求

各级林草和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提前介入、各司其责、主动服务”的要求,共同做好光伏复合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

(一)提前介入项目建设选址工作,指导建设单位避让禁建区域。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生态区位和后续监管工作实际,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保护修复实际的措施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以确保方案中各项措施符合实际、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现场查验阶段应对项目业主提交的项目区植被基础调查数据和影像资料进行检查核实,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存档备查。

(三)定期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报批、以其他名义骗取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野蛮施工破坏林地、林木、草原,未依法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未按《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保护林草地资源和恢复植被,以及弄虚作假骗取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的光伏发电项目,要依法追责。

五、附则

(一)光伏复合项目涉及占用草原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执行。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云林林政〔2016〕17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编制要求

2.《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内容概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

《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 编制要求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光伏复合项目建设使用林草地及生态环境保护行为,明确林草地资源的合理保护利用和质量提升措施,避免林草地资源流失和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实现光伏产业与林草资源保护共同推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

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新能源发展战略部署,纳入各级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光伏复合项目,以及本通知下发前已完成立项备案手续的光伏复合项目。

三、编制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实现绿色发展。

(二)坚持科学分析、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科学分析建设项目包含的各类建设内容在施工、运营各个时期对生态效能、生物多样性、林地生产力和自然景观的影响情况。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采用科学适用、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客观实际、操作性强的工程技术措施。选用符合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的技术方法,采用具体明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实事求是反映工程量并科学概算投资。

四、编制依据

(一)国家和云南省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等相关技术资料;

(四)项目所在地县域有关经济、技术指标。

五、基本要求

(一)目的要求。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是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区森林草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监管依据。主要目的包括:

1.查清项目区森林草原资源状况。开展项目区资源状况调查,收集整理自然概况、植被基础调查数据和影像资料等,分析林草地资源现状与特点,掌握项目建设本底数据,为方案编制、检查验收和效益评价提供依据。

2.分析项目建设对项目区森林资源的影响。按照项目施工和运营方案,对光伏复合项目的生产区(包括升压站、配电室、控制室、集电线路塔基等)、生活区(包括办公、住宿、食堂、活动场所、仓库等附属设施)、电池组件阵列区(包括光伏阵列、箱变、新建场内检修道路、地埋电缆槽)、新建进场道路,施工期临时设置的弃渣场、取土场、砂石场、堆料场、拌合站、工棚、以及临时施工道路等不同建设内容,结合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对其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植被的损毁情况进行分析,以及项目建设对生态效能、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的影响情况。

3.提出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针对项目区各项建设内容、各类用地性质在不同时期对项目区森林草原资源产生的影响,设计操作性强的保护和恢复技术措施。

(二)成果要求。

1.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采用的相关数据来源可靠、数据详实、时效性强。

2.提交的成果中,要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内容概要》(详见附件)的要求。

3.提交的成果经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符合项目运营期各部门监管要求。

附件2

《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

内容概要

一、内容组成

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由正文、附件、附表和附图四部分组成。

(一)正文

项目名称:《XXX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XXX为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同意的光伏复合项目名称。

第一章 项目概要

第二章 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及影响分析

第三章 项目方案和技术设计

第四章 实施进度安排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二)附件

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批文、相关设计文件的批复,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三)附表

1.小班调查因子一览表;

2.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

(四)附图

1.项目区位置示意图;

2.项目区植被类型分布图;

3.项目区作业实施布局图;

4.项目区地貌和植被现状照片。

二、正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包括:项目名称,业主性质,隶属关系,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批准单位,项目建设的目标、投资规模及来源,拟用地规模,项目效益等。

(二)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及影响分析。

1.用地情况分析。包括:按权属、地类、林地类型、植被类型、植被特征、建设内容、用地性质及用地面积等统计分析。

2.影响情况分析。(1)项目区自然地理条件。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特征、土壤、水文和植被等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分建设用途,按施工工艺等工程设计指标,对项目建设造成的林地损毁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生态效能、生物多样性、林地草原生产力和自然景观影响进行调查分析。

3.提出植被保护和植被恢复的措施。明确拟占用林地草原的流转方式,林权、草原相关权利人的补偿情况以及运营期拟占用林地草原的经营管理主体。针对项目区各项建设内容、各类用地性质在不同时期对项目区森林资源产生的影响,设计操作性强的保护和恢复技术措施,明确具体的实施计划、实施期限和资金保障情况。

(三)植被恢复、保护措施。

1.项目区设计的植被恢复、保护技术措施要结合林地草原植被类型、立地条件特征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实施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实施区域,区划作业小班,结合项目业主单位对本实施方案的资金保障情况,确定各个实施区域的主要技术模式、建设规模和后期管护措施。

2.编制单位可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操作性的保护、恢复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技术模式:

(1)原生植被保护技术。对于有植被自然恢复条件的地块,遵循自然演替规律,采取保护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不得破坏该区域植被和土壤结构,自然恢复植被群落,提高林地生产力。

(2)人工促进恢复技术。对于其他林地,采取人工种植和补植补种低矮灌木、人工种草或灌草混交等适宜技术措施,恢复植被和改良土壤条件,提高植被覆盖度,增加林地生物量,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3)人工恢复植被技术。对于施工期临时占用损毁的林地草原,施工结束后,按临时占用林地、草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树(草)种,科学合理配置,人工恢复植被。

(4)景观提升技术。对于占用林地、草原和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生产运营的区域,如生产区、生活区周边,光伏板间距空地区域,进场道路和场内检修道路两侧等区域,合理配置乔、灌、草等景观植物,增加植物多样性和群落层次,提升项目区及周边的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植物的选择应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不得使用外来入侵物种。

3.编制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年为单位明确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和运营结束验收期植被恢复、保护方案的实施进度,满足建设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工作需求。

(四)资金保障。

完成植被恢复、保护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和目标的资金保障,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开展植被保护和恢复的费用,含人工费、树(草)种采购费、肥料采购费、后期管理维护费等。各项费用概算按实际需要增减,格式由方案编制单位测算制定。

三、附表统计要求

(一)小班调查因子一览表

 

 

填表说明:1.立地因子的调查和划分标准执行《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云南省林业厅,2013年修订);2.灌木、草本的主要种类调查填写3种以上;3.“植被类型”根据现状调查的植被情况,依据《云南植被》中采用的分类原则、单位和系统,并参考《中国植被》、《云南森林》等植被专著确定。

(二)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

 

 

填表说明:根据方案设计的主要技术模式和措施,进行小班区划。样表仅作为参考,可根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增减、调整。表格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统计反映各小班采取的技术模式和措施,树(草)种及用量、肥料用量、栽植(配置)方法、用工量和小班投资等内容。

四、附图制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参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附录E要求制作。

(二)项目区植被类型分布图。

1. 采用计算机按《林业地图图式》(LY/T 1821-2009)制图,包括图名、图例、指北针、比例尺、制图人、制图单位签章等,图名“XX项目区植被类型分布图”,底图分别采用地形图和影像图,规格为A4或A3幅面,比例尺要求≥1:2000有以上。

2. 根据现状调查的植被情况,依据《云南植被》中采用的分类原则、单位和系统,并参考《中国植被》、《云南森林》等植被专著,遵循群落学—生态学的分类原则,按植被型、植被亚型、群系、群丛对项目区的现状植被逐级分类,分色块标注植被类型和注记说明现状情况,要求标注到项目区的植被亚型。

(三)项目区建设布局图。

1.采用计算机按《林业地图图式》(LY/T 1821-2009)制图,包括图名、图例、指北针、比例尺、制图人、制图单位签章等,图名“XX项目区建设布局图”,底图分别采用地形图和影像图,规格为A4或A3幅面,比例尺要求≥1:2000有以上。

2.结合《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设计的主要技术模式和措施,分色块标注植被保护方案实施的各个区域,注记说明作业小班实施内容。

(四)项目区地貌和植被现状照片。

反映项目区施工建设前的地貌和植被现状照片。包括全景照片和局部近景照片,照片按实施区域和作业小班顺序编号。

1.全景照片:①如使用无人机拍摄,全景照片不少于2张,要求能覆盖整个项目区。②如使用手持相机拍摄,全景照片不少于5张,要求能覆盖整个项目区的远景照至少1张,在项目区中固定位置,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拍摄项目区全景照片各1张。

2.局部近景照片:按照划分的实施区域分别拍摄局部近景照片,要求使用无人机或手持相机拍摄各个实施区域的全景照至少1张,对应拍摄能反映该区域植被现状、植被类型的照片至少3张,每个作业小班至少1张。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111/08/346136.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每年减碳超2.3万吨!北海造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成投用来源:青岛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7-24 10:31:44

北海造船“蓝帆工程”分布式光伏项目于近日全面建成并全容量并网发电,是继今年5月二区光伏电站投运后的又一重大绿色能源项目。该项目由中船北海造船与中船第七一四研究所联合投资建设,利用厂区约31.86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建成直流侧装机容量24.192MWp、交流侧19.705MW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2612.74万度,可节约标准煤321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2.3万吨,显著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自给率。作为推动船舶制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该项目标志着北海造船向“零碳船厂”目标迈出坚实一步。

云南马关县251.25MW风光项目竞配排名情况公示来源: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24 10:15:49

马关县对辖区内251.25MW新能源项目开展市场化配置评审,包括马白风电场(风电)及仁和、大栗树、都龙三地光伏发电项目。依据已发布的专项配置方案,县发改部门于2026年7月22日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竞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定排名结果。因部分项目报名企业不足3家,仍按实际评审情况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涵盖两个类别项目的竞配企业排序,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7月26日17时30分。如有异议,相关方须在公示期内向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为柏孝东,电话0876-7128104。

内蒙古一项目入选国家级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24 09:23:38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级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名单,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申报的“弘元新材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成功入选,系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项目。该案例以“N型全产业链+数字智能赋能”为内核,构建覆盖智能生产、数据中枢、场景应用与智慧运维的全链条数字化体系,形成集绿色制造、智慧能源和智能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光伏生态,实现光伏产品制造到能源服务的全生命周期闭环。作为技术先进、模式成熟、成效显著的示范样本,该项目具备全国复制推广价值,代表我国在智能光伏、光储融合及绿色低碳应用领域的前沿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推广,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落地,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制造深度融合,助力本地光伏产业提质升级。(198字)

华电山西400MW光伏项目EPC总包招标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7-24 09:03:58

华电(原平)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山西原平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一期400MW光伏项目启动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建设内容涵盖光伏场区、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220kV送出工程,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等全部工作,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招标明确关键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须采用华电集团集采产品,电缆需通过华电商城采购。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至少3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业绩,其中至少1项达400MW;财务状况要求连续两年不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须非持续亏损),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

内蒙古500MW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被废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24 08:50:43

内蒙古自治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蒙东片区500MW)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而被废标。根据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严格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未达到法定最低竞标人数要求。依据相关招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该项目工程监理标段不具备继续评审和定标的条件,因此被正式宣布废标。此次废标仅涉及工程监理环节,不直接影响EPC总承包主体工作的推进;后续招标人将依法依规重新组织监理招标工作,以确保项目全过程监管合规、有序开展。

窗口期收紧!安徽征求竞价细则意见,2027 年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无缘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9:54:00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

美对埃塞俄比亚光伏电池发起反规避调查来源:贸易救济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09:48:10

美国商务部于2026年7月13日应第一太阳能公司、韩华等八家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发起全国性反规避调查。调查核心在于审查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规避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行为,具体聚焦两类情形:一是使用中国制造零部件在埃塞俄比亚完成电池及组件组装后直接出口至美国;二是先在埃塞俄比亚用中国零部件组装电池,再将半成品运至越南,利用额外中国投入品完成组件组装并从越南出口至美国。该案对应美国对华光伏双反案号分别为A-570-979(反倾销)和C-570-980(反补贴)。利害关系方可通过美国商务部官网获取案件信息并参与程序。

正泰新能助力澳大利亚养老社区光伏项目全面落成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7-23 09:42:38

正泰新能携手DS Energy,为澳大利亚Mercy社区三所养老院建成825.12kW光伏项目,年发电1201.7MWh,减碳366吨。采用ASTRO N系列n型TOPCon高效组件,助力非营利机构降本增效,推动社会福利领域绿色转型,彰显中澳清洁能源合作典范。

山西125MW工商业光伏EPC项目招标!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23 09:28:45

本文介绍了山西省运城市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25MW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的相关信息。该项目于7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由农发清洁能源(山西)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计划在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5兆瓦,拟安装约17万块730瓦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模式。总投资额为3.125亿元,建设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公告明确了项目规模、技术方案、投资金额、实施地点及主体等核心要素,标志着该工商业光伏项目进入工程总承包招标阶段。

跨国合作!5GW钙钛矿/晶硅叠层光伏组件制造项目签约!来源:钙钛矿工厂 发布时间:2026-07-23 09:00:43

本文报道了印度Rayzon Solar公司与美国Caelux公司达成五年战略合作,将在印度古吉拉特邦共建5吉瓦钙钛矿/晶硅叠层光伏组件制造基地。合作核心是将Caelux自主研发的“活性发电玻璃”技术——一种后端集成型、玻璃替代式钙钛矿薄膜方案——与Rayzon量产的TOPCon双面组件深度融合,实现28%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兼容现有产线,降低升级成本。项目依托Rayzon已获ALMM认证的两处生产基地,产品将满足印度PLI计划要求,具备参与各级政府招标资质。该合作响应印度“印度制造”及国家光伏制造战略,支撑其2030年500吉瓦非化石能源目标。首批样品已完成中试,预计2028年量产。此举亦标志Caelux全球化技术落地迈出关键一步,继北美合作后,在亚太市场形成双轨布局。(199字)

伊拉克首座太阳能组件工厂投产来源:光伏情报处 发布时间:2026-07-23 08:55:24

伊拉克卡尔巴拉安努尔光伏组件工厂于2026年6月13日正式投产,标志着该国首座本土太阳能组件制造基地建成。项目由意大利企业Ecoprogetti提供全套交钥匙解决方案,涵盖自动化产线建设、技术转让、工艺优化及人才培训等一体化服务。一期年产能超200兆瓦,可日产800块M10–144版型TOPCon半片组件,符合国际标准,并预留扩容至600兆瓦的空间。工厂落地显著提升伊拉克光伏设备本土化制造能力,降低对进口产品的依赖;同时依托标准化生产体系培育本地技术人才,助力能源结构优化与电力供应缺口缓解。作为伊拉克推进绿色能源自主化与工业升级的关键举措,该项目也是阿巴斯圣陵工程局与国际技术方合作的示范性成果,有力支撑该国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战略。(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