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战略,着力推进能源规划、政策有效落地
(四)加强重大能源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围绕电煤稳定供应、新能源并网消纳等重大发展任务,强化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能源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积极
做好十四五能源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制定工作,督促各地抓紧建立规划落实机制,推动能源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
(五)加强重大能源项目落实情况监管。密切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
)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
简评:融合开放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特征,新能源汽车+光伏,将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十四五规划建议:新能源规划要点
11月3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发布。规划建议共60条,涉及新能源规划的要点梳理如下: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
战略目标。
十四五新能源规划目标一经发布,光伏股市大涨,多家证券机构明确表示对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展前景的看好,且认为十四五规划中留给新能源的份额将远远超过预期。东吴证券预计,十四五期间内,国内
们从各省近期发布的政策中也能窥见一二。以下为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的云南、河北、广东、四川、山西、河南、内蒙古、湖北八个省份近期涉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规划政策。
云南:2020~2021年新增
国内光伏行业资讯
一、云南: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
9月30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规划区域包括
,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明确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列入一类优先发电范围。《办法》表示,坚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优化能源结构,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
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保底供电义务主体规定为配电网运营者,即拥有特定供电营业区配电网经营权的电网公司或售电公司。《电力法》的
发展规划与电网规划配套等方面作了规定,但主要着力点在于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数量与规模问题。《电力法》应当总结《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等改革文件的实施经验
调整新能源规划、消纳、补贴和市场化改革等各方面政策,有效解决新能源与常规电源之间的利益补偿问题、新能源送端与受端省(区)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调动市场各方参与新能源供需平衡、有效消纳的积极性、主动性
安全的基础上,制定适合的、可操作的氢能产业管理规范和法规。可以参考成品油、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能源的管理办法管理能源用氢,从而使氢气的大规模、长距离、低成本储运具备可行性。
全国政协
。建立健全光伏扶贫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省扶贫办印发了《山东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收益分配,确保了群众长期稳定受益。
再如,高标准编制了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坚持治理存量与严控增量
攻坚战,努力在开启新征程的关键节点谋好篇、布好局。
上接天线。以国家综合能源规划、分领域能源规划和区域能源规划为定位,对标六稳六保和山东八大发展战略工作部署,聚焦新旧动能转换、能源结构调整、煤炭消费
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标杆。为把握能源转型变革先机、推动中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韩峰建议做好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国家氢能发展战略,把氢能发展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明确氢能发展目标和路线;发挥炼化等行业
能源消费革命的提案》中建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制度(配额制)的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营造绿色电力消费氛围,倡导全社会使用绿色电力;推行绿色电力
级行政区的配额指标,并进行严格考核,促使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国家和地方的能源规划、能源生产布局、能源输送及运行、终端能源消费方式等,以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为前提统筹协调。
三是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的
绿色属性,对于现有的绿证市场尽快启动强制配额交易。建议生态环境部尽快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让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早日进行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申报、签发,加快建立市场化碳交易制度,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绿色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出台了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开发利用的有关规定,山西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各地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配套法规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二)落实资源调查和规划制度,引导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推广和应用等内容。为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核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