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前瞻:云南、河北、广东、四川4省26GW+光伏规划披露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20-10-14 08:31:17

今年4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曾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并提出力争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的战略目标。

“十四五”新能源规划目标一经发布,光伏股市大涨,多家证券机构明确表示对”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展前景的看好,且认为“十四五”规划中留给新能源的份额将远远超过预期。东吴证券预计,“十四五”期间内,国内光伏年均装机中值在78GW,全球光伏年均装机量中值将达266GW;兴业证券预计“十四五”期间,预计年均新增装机80-115GW光伏;广发证券则相对保守,认为2020-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分别有望达到120GW、140GW、160GW、180GW、200GW、220GW。

那么,如今已经进入2020年第四季度,各省对于未来“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态度如何?虽然确切规模还未公布,但我们从各省近期发布的政策中也能窥见一二。以下为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的云南、河北、广东、四川、山西、河南、内蒙古、湖北八个省份近期涉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规划政策。

云南:2020~2021年新增3GW光伏

9月30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指出,在云南省东部及东南部石漠化、喀斯特地形地貌为主的区域,规划布局以近区消纳为目标的风电项目,风电规划装机目标为800万千瓦;在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规划布局以水光互补建设模式为主的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目标为300万千瓦;该规划建设时期为2020-2021年。文件还指出规划目标实现后,2025年云南省绿色能源装机占比将提升至85%。

河北:未来5年新增3GW光伏

日前,有消息称河北省发改委已下发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到2020年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要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其中风电装机达到208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700万千瓦;到2025年,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600万千瓦、2000万千瓦以上。

广东:“十四五”风电、光伏、生物质新增2.9GW

9月29日,广东省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根据文件,广东省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0250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约1850万千瓦,气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700亿立方米,制氢规模约8万吨,氢燃料电池约500万千瓦,储能规模约2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300亿元,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

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903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1289万千瓦,核电装机1614万千瓦),较“十二五”末增长约133.9%。

重点工程方面:太阳能产业壮大工程。推进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太阳能集热器、光伏设备、逆变器、封装、浆料等省内细分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打造品牌、做强做大。重点支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CdTe(碲化镉)光伏发电玻璃的生产和相关设备制造,推动HJT(异质结)电池、TOPCon(钝化接触)电池关键制造设备实现自主生产。争取千吨级太阳能等离激元利用示范项目落户广东。

四川:“三洲一市”20GW光伏基地规划

2019年11月,四川省能源局下发《关于编制光伏发电基地规划(2020-2025年)有关事项的通知》,拟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启动光伏基地编制规划工作,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每个市(州)原则上只规划1-2个光伏发电基地,最多不超过3个,每个光伏发电基地规模不少于1GW。

2020年6月30日,根据四川发改委官方消息,四川省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三州一市”光伏基地规划评审会召开。该规划修改完善规划后,将按程序报批,为四川省“十四五”及以后光伏基地建设创造条件。有消息称,四川“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十四五规划总装机容量预计20GW。

此外,山西、河南、内蒙古、湖北多地出台支持光伏等清洁能源的政策办法。

山西省

10月9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列入一类优先发电范围。《办法》表示,坚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优化能源结构,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消费终端的比例,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该《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施行,2025年10月31日失效。

河南省

8月,《河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指出,在新能源领域,发展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建设智能电网,打造光伏、风电装备应用高地。到2022年、2025年,产业规模分别达到1000亿元、1500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

8月4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府在回复人大代表《关于武川县清洁能源扩容消纳的建议》时表示,谋划在武川县布局一批可再生能源项目,列入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包括风光互补基地、风电+氢储能项目等。同时,积极沟通自治区能源局,争取将项目列入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打好先行基础。

湖北省

6月份,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在知道各市州“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任务方面,明确要统筹做好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工作。把落实好消纳市场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规划的重要前提,把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能力作为促进“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电源侧研究可再生能源+储能设施建设,提升系统调峰能力,在电网侧研究完善省内电网主网架,提升跨市州电网输送能力。在用户侧结合电动汽车、综合能源服务等用能新模式,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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