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进一步有序健康发展。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万峰电力有限公司,贵州能源规划研究中心: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
管理,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能规划﹝2016﹞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能源规划管理办法》关于两级三类能源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等程序要求,推动省级能源规划与国家规划衔接一致。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统筹谋划煤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
碳排放。
1、到2025年末,将全省分布式光伏装机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中十四五新增500万千瓦的目标,提高到新增600万千瓦。
2、现有建(构)筑物: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
相关管理办法,鼓励对户用光伏整体打包代备案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试点选取工作
各设区市结合资源禀赋情况,组织选取基础较好、意愿较强的县(市、区)参与试点工作。舟山选择1个县(市、区)、其他
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有效减少能源领域碳排放。
1.到2025年末,将全省分布式光伏装机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中十四五新增500万千瓦的目标,提高到新增600万千瓦。
2.现有建(构)筑物:车站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鼓励对户用光伏整体打包代备案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试点选取工作
各设区市结合资源禀赋情况,组织选取基础较好、意愿较强的县(市、区)参与
新型电力系统,有效减少能源领域碳排放。
1.到2025年末,将全省分布式光伏装机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中十四五新增500万千瓦的目标,提高到新增600万千瓦。
2.现有建(构)筑物:车站、学校
优化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鼓励对户用光伏整体打包代备案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试点选取工作
各设区市结合资源禀赋情况,组织选取基础较好、意愿较强的县(市、区)参与试点工作。舟山
能源领域碳排放。
1.到2025年末,将全省分布式光伏装机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中十四五新增500万千瓦的目标,提高到新增600万千瓦。
2.现有建(构)筑物: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
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鼓励对户用光伏整体打包代备案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试点选取工作
各设区市结合资源禀赋情况,组织选取基础较好、意愿较强的县(市、区)参与试点工作。舟山选择1个县(市
节能减排,促进电力经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安徽省
支撑手段,满足终端用户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建设、用能分析诊断、多能源运营服务及投融资服务等多元化需求的新型服务模式。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应发挥工作指导、综合协调、政策支持等作用
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目标,强化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及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坚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能源行业绿色标准建设和绿色技术创新,协调落实好能源资源开发和重大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
》《石油储备条例》《能源监管条例》制修订。深入推进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印发实施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分领域能源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确保规划有序实施。落实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研究编制
市场消纳为导向,按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原则,发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等的衔接,推动项目有序实施。在组织评估论证和
安全消纳,为我国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构筑坚强的安全屏障。
(五)完善支持政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中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应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政策,在国家和地方可再生能源规划实施方案中统
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出台《近零能耗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可参考德国做法,建立建筑能效证书系统,显示建筑物的能效级别,并规定房地产在广告宣传、销售和出租过程中必须出示建筑能效证书,大型公共建筑须在公共区域明显
、将大力发展海涂/水域光伏纳入我国十四五能源规划。鼓励在浙江、山东、江苏、广东等地重点海域,开放建设光伏电站。
2、出台海涂光伏发展专项规划及支持政策。鼓励对已确权工业用海和渔业用海区域进行海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