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陕西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陕西省2021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新能源保障利用小时数风电为1700小时、光伏为1250小时,即保量保价部分;超出保障利用小
内能电力字〔2021〕52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相关市场主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
12月14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各类市场主体每年度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重
11月23,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请于12月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方案中称,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
11月24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称2020年,省内各市场主体承担总体消纳责任权重为17.5%,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2.5%。消纳责任权重履行为:(一)主要履行方
11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电网年底的新能源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全力统筹做好新能源发电项目并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通过建立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约束力的消纳责任机制、按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推进可再生
8月26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征求黑龙江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满足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消纳责任权重履行主要分:(一)主要履行方式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消纳责任权重履行主要分:(一)主要履行方式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