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70.0%。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2025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
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和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开展。市(县、区)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和
项目按市场化的原则全部进入市场,暂不安排机制电量,后续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及新能源项目收益等再行统筹考虑。四、内蒙古和兄弟省
按照平价项目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与集中式项目一样公平参与市场。但《实施方案》预留了增量项目的竞价机制安排,后续年度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
参与绿电交易结算、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三)压实各方责任。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研究提出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根据保障性电量规模、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电力用户
执行范围。三、保障措施(一)健全市场交易体系。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完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调整差量结算为差价结算,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时,机制
公平参与市场,进一步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衔接现行电力交易政策,暂不安排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后续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及
价格下限暂按-0.05元/千瓦时执行。后续结合市场价格运行实际,适时评估完善现货市场申报限价。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电量规模:衔接目前具有保障性质的上网电量规模确定,保持该部分电量收益
分界点,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可靠利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具体项目执行区分如下:2025年1月23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分布式光伏
实施意见(草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汉中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绿色电力事业建设,维护供用电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构建具有汉中特色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坚持先立后破,稳住存量,拓展增量,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升基础设施韧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确保安全降碳,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二、总体目标锚定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十四五”期间,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明显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新型电力
调整机制电价水平。增量项目:衔接现行电力交易政策,暂不安排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后续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及新能源项目收益等再行统筹
项目的实际上网电量衔接现有的保障性政策。带补贴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风电供热试点、风电特许权项目,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前按照790小时、635小时、1900小时、1900小时对应的电量安排;现货市场连续
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广西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超出消纳责任权重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适当减少;未完成的,次年纳入机制电量的规模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就《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文件指出:存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衔接现行保障性收购政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