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鼓励各地对新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按认定年度研发投入的20%予以一次性奖补,每家不超过100万元。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
“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鼓励地方运用创新券给予保费兑付补偿,补偿额可不低于企业实际投保费用的80%。16.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
网点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培育废旧物资龙头企业,对于认定的市级废旧物资示范企业给予奖励,对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再生
”等认定,享受通关便利化政策支持。(二十四)发挥专业展会桥梁作用。结合绿色低碳细分领域拓展我市重点展会目录,支持我市企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搭建品牌展会平台,拓展国际市场
网点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培育废旧物资龙头企业,对于认定的市级废旧物资示范企业给予奖励,对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再生
认定,享受通关便利化政策支持。(二十四)发挥专业展会桥梁作用。结合绿色低碳细分领域拓展我市重点展会目录,支持我市企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搭建品牌展会平台,拓展国际市场
、智慧书店。13.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做强做优线上学习服务,打造在线和线下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提高农村学校在线教育覆盖面。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有序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电子
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便民高效,加快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落地应用,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门诊
高层次人才153人,占全市65%。开发区被认定为省级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基地,创新要素聚集程度不断提升。4.开放能级不断提升开发区2020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4.59亿美元,是全国知名的化学原料药出口基地
创业中心、现代服务人才综合体等的建设,加速高端人才聚集。优化技能型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工匠培育工程、“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高级技能型人才群体,为开发区产业发展人力资源提供保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辐射周边地区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二十二)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支持粤北人民医院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粤北
配送功能,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有机衔接,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冷链物流。七、保障措施(二十四)强化财政支持。对韶关获得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助并经省认定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省财政
项目信息确认结果直接到海关办理相关免退税手续。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心,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88.对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
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拿出5%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缓解企业结构性用工短缺。99.在农业
综合性帮扶措施。5.配合县乡村振兴局严格风险消除和系统管理,结合实际,参照监测对象识别认定程序制定风险消除程序,严格按照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条件,规范履行程序,确保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整户无劳动能力的
收入减少返贫致贫。2.配合县人社局加大帮扶车间创建力度,在去年已建基础上今年至少新增1家帮扶车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基地及时认定为帮扶车间。3.配合县人社局加大乡村公益岗位开发力度,科学设岗规范管理
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升计量人才队伍层次。(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按职能分工负责)15.提升企业计量能力。通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等方式,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
专业人才储备。加大装配式建筑等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建设5—10个装配式建筑等专项培训基地,开展相关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技能竞赛,支持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等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高技能
,开展光伏建筑储能一体化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建筑节能降碳相关企业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认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支持相关标准立项发布。(责任单位: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