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光伏电池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终裁,据测算,取决于不同企业和国家,反补贴税在14.64%至3403.96%之间。针对东南亚四国的最新关税政策,华泰证券发布研报称,双反税率终裁
索比光伏网获悉,美国商务部于当地时间4月21日正式宣布对东南亚四国(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越南)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加征关税,这一决定标志着长达一年的贸易争端进入关键阶段。根据裁定,反倾销税率范围为6.1%至271.28%,反补贴税率则介于14.64%至3403.96%,其中柬埔寨因企业拒绝配合调查,其产品面临超过3500%的惩罚性关税。具体而言,晶科能源在马来西亚生产的产品需缴纳41.56%的合并
。此外,2024年美国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的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结果显示,相关产品仍面临高额关税。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豁免被白宫官员解释为“为科技企业转移生产线争取时间”,但商务部长霍华德・卢
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1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Recurrent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LC of Austin, TX的调查。
2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对特定充电电池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421)作出337调查的最终裁决。ITC决定不对行政法官于2025年1月8日作出的初裁(No.11)进行复审,确认中国广东深圳市逸尘运
索比光伏网获悉,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面板、组件和下游产品(I)(II)(Certain TOPcon Solar Cells, Modules, Panel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422、337-TA-142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2月20日作出的初裁(337-TA-1422的No.4和337-TA-142
索比光伏网获悉,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面板、组件和下游产品(I)(II)(Certain TOPcon Solar Cells, Modules, Panel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
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2月20日作出的初裁(337-TA-1422的No.4和337-TA-1425的No.5)不予复审,即将两案合并调查,预计结案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
2024年11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对特定光伏连接器及其组件(Certain Photovoltaic Connecto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65)的调查进入新的阶段。ITC决定对最终初裁(FID)进行部分复审,并就可能采取的救济措施、公众利益以及保证金等问题征求意见。此次复审将本案的调查期延长至2025年1月25
日前,土耳其贸易部正式发布了第2024/3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组件反倾销案的反规避终裁结果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豁免了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部分企业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