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6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浮法玻璃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附表: 原标题:韩国继续对华浮法玻璃征收36.01%反倾销税
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0美元/平方米~25美元/平方米反倾销税(参见第2017/6号公告),有效期为五年。
日,印度调查机关发布了终裁披露,赛伍技术作为名单中的一员,收到了来自印度调查机关的仲裁文件,文件显示赛伍技术被给予最低额关税。
印度是继中国和美国之外唯一的10GW级以上的光伏市场,作为赛伍技术
过程中铸就了赛伍技术的无限生命力。
创新是赛伍技术身上最难能可贵的品质,也是赛伍技术坚持的同心圆策略核心所在。
原标题:印度对我国光伏背板反倾销案终裁披露
风芒能源获悉,12月20日,塔筒龙头天顺风能发布公告称,近日,欧盟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风塔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决,认定涉案风塔对欧盟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
进一步加紧海外生产基地的落地,进一步扩张全球市场份额,致力于提升公司海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长足发展。
天顺风能还称,反倾销终裁结果对欧盟各主机厂商影响较大。据悉,欧盟各
亿元人民币。
天合光能表示,公司将继续按照美国法律的规定积极参与双反行政复审或诉讼,尚未结 案的双反复审的终裁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实际应缴税款以及应退回或 应补缴的金额也
的经美国商务部宣布生效的双反预缴保证金率计算而得,后续按照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复审终裁结果计算实际应缴税款,并按实际应缴税款与预缴保证金的差额计算确认应退回或补缴的金额。
2012年10月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裁定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2014年1月,美国又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了第二次双反调查,并将调查范围扩大至中国台湾地区;2018年
Internation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进行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7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复审终裁,建议对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为期一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前六个月征收14.90%从价税,后六个月征收14.50%从价税。此次征税适用中国、泰国及越南的涉案产品。
强加给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关税,一直是中美光伏贸易战的代名词。双反税率曾一度让中国光伏产业陷入谷底,然而这个税率现在还有影响吗? 2012年12月,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双反终裁结果
2021年5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法院)对包括日升、阿特斯、英利、比亚迪等中国光伏晶硅电池企业作出了2016-2017年度晶体硅光伏电池反倾销税率的最终判决,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3.30% 3.63%。 具体陈述如下: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第19-00153号裁决,美国商务部通知公众,法院在此诉讼中的最终判决与商务部在2016-2017年对中国太阳能电池的行政管理审查中的最终结果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