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明确:一是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Ⅰ~Ⅲ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下同
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月由电网企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上缴财政专户,财政部定期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为简化流程,加快资金拨付速度,财政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接网及输配电工程,全部由所在地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保障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之前相关接网等输配电工程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建设的,电网企业按协议或经第三方评估确认的投资额在
2018年底前完成回购。
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接网及输配电工程的合理费用,在扣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后,计入所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成本范围。
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
1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为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
新能源发电等业务的企业要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要求。 2. 国家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10月31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
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贯彻落实放管服精神,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该公告
)、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以及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的的企业,可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要求。 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中,电网是决定其能否顺利投运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上述两个文件的推进
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要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许可准入监管,规范增量配电业务许可管理。 全文如下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
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明确了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对于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还是进行目录管理,而审核原则为2015年2月底前投产并网的项目。为此
~40亿元。因此,国网在2015年10月份下发通知,明确:只垫付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额上网类的暂不垫付。
因此,2015年10月~2016年9月,国网辖区内,电网仅垫付自发自用
管理,成为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产业深度融合的又一举措。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共涉及48个行业,分三部分内容,分别是鼓励类
、限制类、淘汰类。其中,与能源行业相关的类目涉及电力类、分布式供电及并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智慧能源系统等内容。
在新能源大类中,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
作为当前能源领域发展最快的两类技术,可再生能源与储能的关联日益紧密。尽管基于可再生能源弃电的发电侧储能市场空间有限,但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不断下降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平价可再生能源融入
电力系统将为储能营造更多元的应用场景和更高的价值回报。
平价可再生能源提升电力现货市场储能价值
早期较高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部分地区严重的弃电问题带动了国内一部分发电侧储能需求。但由于近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