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新能源指标分配季来临时,光伏用地政策让多个省份的电站投资、开发企业陷入焦虑状态。在与用地规则拉扯数年之后,光伏电站用地几乎在今年进入了用地限制的最高峰,这与双碳目标下,新能源电站开发力度与规模空前不无关系。事实上,由于光伏电站占地面积较大,土地问题一直与行业的发展相伴相生。不管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在草拟的政策,还是江苏、河南、广东、山西、海南等各省相继出台光伏用地政策规则,占用一般农田的光
6月7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违法用地严肃查处。
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收紧使用“一般耕地”的农光互补项目的用地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江苏、广东、河南、陕西等省份都开展了“农光互补”类项目的土地核查工作。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回复了两则关于农光互补用地的问题,从回复中可知,广东地区已叫停农光互补项目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风电、光伏项目的用地,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
5月30日,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何继江对时代财经表示,土地使用瓶颈仍然是制约新能源发电的一大困难。
今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了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共提出了21项方案。并特别提出: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5月20日,河北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新能源开发企业座谈会,11家新能源开发代表企业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上,新能源处对近期研究制定的一系列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加强项目管理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一是严格执行光伏
一边是双碳目标下,新能源项目的密集开发与快速上马,另一边则是粮食安全与土地红线的不可逾越,对于中东部省份,尤其是农业与新能源发展兼顾的省份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