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强调,要建立健全“标准地”用地机制,实施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做到企业来即可投资,由“项目等地”转变为“地等项目”。优先利用沙地、裸土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合理利用农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基本草原等。对于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项目,允许不改变土地原有用途和性质,以“复合用地”方式使用。
据外媒报道,罗马尼亚议会日前通过了该国第18/1991号土地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在实施之后将消除开发商在农业用地上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监管障碍。
西班牙埃斯特雷马杜拉地区高等法院裁定,土地被非法征用,用于建设该国最大的运营光伏电站,即位于巴达霍斯附近乌萨格雷的500兆瓦努涅斯德巴尔博亚太阳能电站。太阳能公园的所有者西班牙能源巨头Iberdrola现在必须拆除60%的设施。
2060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超过50亿千瓦,考虑分布式光伏上房、上墙不占用土地以及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等因素,保守估计这些新能源发电设施用地近6000万亩。
英国可再生能源投资商NextEnergy Capital公司总经理Ross Grier日前在接受行业媒体采访时表示:“英国光伏行业目前存在激烈的竞争。”而这一声明对于目前在英国经历发展光伏行业发展的考验和磨难的任何人来说都不会感到惊讶。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光伏项目开发成为各大能源集团投资的新热点,甚至许多其它行业的公司也纷纷涌入光伏行业,另一方面随着三北地区受电网结构和消纳问题的制约,各投资商近年来在中东南部抢滩登陆,引发了一轮中东南部光伏项目开发的新高潮。
河北率先严查农光项目,要求对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地;已形成实际占用耕地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以农为主、光伏为辅,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山西严控农光、林光复合项目用地,其中农光互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建设项目的,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意见;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山东更是于去年底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
在新一轮新能源指标分配季来临时,光伏用地政策让多个省份的电站投资、开发企业陷入焦虑状态。在与用地规则拉扯数年之后,光伏电站用地几乎在今年进入了用地限制的最高峰,这与双碳目标下,新能源电站开发力度与规模空前不无关系。事实上,由于光伏电站占地面积较大,土地问题一直与行业的发展相伴相生。不管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在草拟的政策,还是江苏、河南、广东、山西、海南等各省相继出台光伏用地政策规则,占用一般农田的光
6月7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违法用地严肃查处。
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收紧使用“一般耕地”的农光互补项目的用地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江苏、广东、河南、陕西等省份都开展了“农光互补”类项目的土地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