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内蒙华电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核准的批复》(呼发改审批新能字〔2024〕17号)文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
10月21日,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征求《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规范光伏项目使用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全市草原资源现状与生态状况评估情况,将基本草原和基本草原以外属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地划分为光伏建设禁止区,区内禁止布
9月25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通知》,从布局、光伏用地地类认定管理以及监管等方面给出有关要求。文件指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I级保护林地、河道、湖泊、水库,要避让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
从2013年国发24号文首次出台光伏用地方面的相关政策以来,土地问题便一直贯穿着光伏行业,尽管在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从国家到各省市级均出台了多个光伏用地政策,但光伏用地问题,尤其是土地税,由于国家层面始终未有一个明确的指引性文件,逐步演变成了当下光伏行业最大的风险点之一。
9月15日,受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委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在北京集中约谈2023年督察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河北省石家庄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滁州市、山东省临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贵州省黔西南州、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等9个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指出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严肃批评,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压实责任,加大整改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耕地违
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就《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规划受污染土地用途。因势利导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
6月28日,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发布《张家川县100MW草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方案,本次征地范围位于张家川县张棉驿乡盘山村闪单沟东北侧,东邻原五星牧场,面积约20.37亩,土地
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文件要求,严禁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光伏方阵用地占用耕地。
6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发布,《征求意见》指出,明确可以立体设权的用海类型海域是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在不影响国防安全、
4月2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空间。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破碎、不便耕种、以“开天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