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下列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0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30日,山东省海洋局发布《关于推进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与围海养殖、盐田、电厂温排水区、风电场等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
8月3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公示了《云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通知中对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做了相关规定。
8月2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全力稳经济大盘的通知,通知对福建省用海、用地做了相关落实规定。通知显示,用地方面:近期拟实施且选址明确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或因国家重大项目等确需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的,可依据“三区三线”划定等相关规则举证说明后申请调出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获批前,实施经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近日,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新材料)旗下光伏用接线盒产品获得DEKRA德凯33A/15.5V二极管热逃逸证书。该证书的颁发表明了其产品满足IEC 62979:2017标准的要求。
茶叶和光伏是绝配!这种“茶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克服了土地资源稀缺,地面光伏电站发展较为缓慢等短板,将光伏发电和茶叶种植相结合,既无污染零排放,又不额外占用土地,实现土地增值利用,是光伏发展和茶叶生产的双赢!
文件强调,要建立健全“标准地”用地机制,实施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做到企业来即可投资,由“项目等地”转变为“地等项目”。优先利用沙地、裸土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合理利用农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基本草原等。对于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项目,允许不改变土地原有用途和性质,以“复合用地”方式使用。
6月24日,海达股份发布公告称,为抓住青海省相关光伏电站项目发展机遇,实现公司发展目标,降低运输物流成本,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青海省德令哈市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德令哈市海德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海德新能源设立后,主要生产销售光伏用卡扣短边框产品,配套于相关光伏电站项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掌握全国光伏产品质量动态状况,促进产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助力我国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光伏协会将持续识别光伏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风险点,做好质量风险识别和预警工作。经市场调研反馈发现,作为双面双玻组件背面增反的玻璃釉料,目前存在较大的质量风险,增加双面组件玻璃表面应力,降低组件抗PID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