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光伏远岸开发、集约利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时间:2022-12-07 20:50:06

12月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支持海上光伏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光伏项目用海控制指标,做好光伏项目用海保障。

意见表示,鼓励远岸开发,鼓励集约节约利用海域和海岸线资源,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最大程度减少对海洋生态系统和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

以下为意见原文: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

浙自然资规〔2022〕18号

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能,支持海上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光伏项目用海保障,就光伏项目用海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兼顾。

各地海上光伏项目的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管控,满足生态、生产、生活等各类空间管制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环境条件、海洋灾害隐患、开发利用协调等因素。兼顾其他用海行业,特别要处理好与海水养殖、海上交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二是坚持集约节约、生态优先。

做好海上光伏项目空间布局引导,支持分层设权综合立体使用,鼓励远岸开发。集约节约利用海域和海岸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最大程度减少对海洋生态系统和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稳慎推进。

海上光伏项目用海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严格海域使用论证,结合当地海洋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稳慎推进光伏项目用海。

二、科学规划海上光伏项目布局

1.各地根据海上光伏规划布局,科学规划海上光伏项目。

优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允许或兼容光伏用海的功能区选址,不得损害所在规划分区的基本功能,并避免对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等产生影响。

2.严禁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等海洋生态红线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内布局建设光伏项目。

在杭州湾、三门湾、乐清湾、象山港等重点河口海湾内建设光伏项目,应控制开发强度,避让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的基础上重点论证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所在海湾涉及跨市县行政区域的,应征求相应海洋主管部门意见。

3.支持在已开发利用的养殖用海等适宜区域开展立体分层设权,推广生态友好型“渔光互补”等立体开发模式。

在未开发利用海域建设光伏,应集约节约、远离岸线布置;无法远离岸线的海上光伏,要结合“蓝色海湾”建设、海岸线整治修复等工作,编制与周边滨海风貌、城市景观相协调的设计方案,保障公众亲海通道和亲水空间。

三、明确光伏项目用海控制指标

开放海域的桩基式光伏项目,适用以下指标要求:

4.光伏阵列离岸距离。指光伏阵列边缘处离海岸线(包括大陆海岸线和海岛海岸线)的最近距离。

控制值为距离人工岸线不小于100米,距离自然岸线不小于200米;若同时涉及两种情形,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控制要求。

5.光伏阵列投影面积比。指各光伏阵列垂直投影面积总和占项目用海总面积的比值。

其中,光伏项目用海总面积包含光伏阵列、逆变箱、集电电缆、检修通道、消浪设施、升压站等主体工程使用的海域面积及其他预留空间。控制值为不超过65%。

6.光伏工程桩基面积比。指光伏工程的桩基占用海域面积总和占项目用海总面积的比值。控制值为不超过1%。

7.除上述控制性指标外,提倡光伏板下缘距离滩涂面的高度一般不小于4米,光伏桩基南北向间距一般不小于6米,东西向间距一般不小于4米。

四、规范光伏项目用海审批

8.海上光伏项目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电力工业用海的相关要求开展海域使用论证。

重点论证项目用海必要性、选址合理性、用海方式和布局合理性、面积合理性以及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明确本项目用海各项控制指标值,并说明控制指标的具体计算过程。涉及立体分层设权的,还应充分论证权属关系、利益补偿和矛盾化解机制等事项,明确利益相关者协调结果。

9.海上光伏项目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需占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应先行落实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有关要求。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用海审批时,应结合用海控制指标对项目用海出让方案进行审查,涉及湿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河道或开展渔光互补等复合利用的,应征求林草、水利、交通、农业(渔业)等相关部门意见。

10.海上光伏项目的出让方案中应明确要求一次性缴纳海域使用金,未缴清全部海域出让价款的,不予受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申请。

实施立体分层设权管理的海域,应按现行有关文件(标准)分别计征海域使用金。

11.海上光伏项目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

涉及立体分层设权的,应在不动产权证和登记册中注明光伏用海实际使用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等空间分层和高程信息,并附具宗海界址图和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示意图。

五、加强光伏项目用海监管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要求,对光伏项目用海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海域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

12.沿海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管理,不得借发展新能源之名规避审批,擅自改变海域用途,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或将违法用海合法化。

同一光伏项目,不得化整为零、分散审批。

13.光伏项目经批准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海域使用权人严格按照控制指标要求开展施工建设,将控制指标落实情况作为项目用海监管的重要内容。

对项目用海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应明确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移交督查、移交执法等进一步处置措施。

14.光伏项目海域使用权到期后,如不续期,应按规定及时清理用海设施,恢复海域原状。

用海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中应明确退出机制,约定清理光伏项目用海设施的责任主体和拆除期限。

15.沿海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用海主体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周边资源要素的调查与跟踪监测,督促用海主体落实生态建设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开展生态修复,确保海域自然属性不丧失、海洋生态功能不下降。

16.对擅自租用养殖海域建设光伏项目、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建设光伏项目或未经批准建设入场道路、施工围堰等用海设施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意见自2023年1月5日起施行。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12/07/362801.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湖南 150MW光伏项目获批!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30 17:35:04

4月23日,湖南省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安化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化县乐安镇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开”。同时,原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同时废止。项目占地2828.4亩,规划装机容量150MMp,总装机容量199.1310IMMp。主要建设光伏场区和220kV升压站,其中光伏场区安装安装342721块550W、590W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相较而言,该项目此次重新报批主要涉及项目地点变更,项目总容量未发生改变。

云南永德县255MW集中式光伏项目竞配结果公示来源: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29 09:30:12

4月27日,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布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中选结果,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长江绿色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选。据了解,此次竞配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共2个,装机规模25.5万千瓦,概算总投资约8.93亿元。原文如下:永德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中选结果公告一、独水井光伏发电项目中选信息中选人名称: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普阳煤化工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绿能集团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4-29 08:59:38

4月25日,绿能集团在普阳煤化工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作为绿能集团与绿色新材公司合作落地的首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体现了能源集团内部一体化发展,产业链整合协同、资产盘活与高效合作的优势和成效。

山西:“十五五”新增风光装机100GW!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6-04-28 13:50:25

4月2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山西省将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力争每年新增并网规模2000万千瓦左右,“十五五”期间新增风光规模1亿千瓦。持续淘汰落后洗选产能,新建社会独立选煤厂严格落实“减量置换”要求。科学编制我省“十五五”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规划,支持“采气采煤一体化”。

中石油:新疆508MW光伏项目EPC招标!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4-28 09:45:06

4月24日,新疆油田克拉玛依乌尔禾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公告显示,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交流侧额定容量508.62MW、直流侧安装容量534.052MWp,容配比1:1.05,拟安装861380块N型620峰瓦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

中国电建贵州130MWp光伏项目被冒名开展非法募资!签订虚假合同来源:山东电建 发布时间:2026-04-28 09:32:28

4月20日,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近期在关岭县岗乌简庄光伏电站项目中出现冒用我司名义开展非法募集资金、签订虚假合同情况的严正声明。

5.8GW!贵州省能源局1-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公示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27 14:04:00

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1月-2026年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程序,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1月-2026年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64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4月17日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1月-2026年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表

广东江门市首个高速公路互通围地光伏项目投运 年减碳约313吨来源:江门交建集团 发布时间:2026-04-27 09:21:11

据江门国资消息,近日,江鹤高速公路光伏试点工程(二期)正式并网发电,标志着全市首个利用高速公路互通围地建设的光伏项目建成投运,为市城建集团“高速+光伏”融合发展模式再添新成果。市城建集团在不影响通行安全的前提下,于江鹤高速杜阮互通约2200平方米围地上建设了分布式光伏阵列,装机容量305.23kWp。项目预计年均发电量约31万度,年均可减少碳排放约313吨,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近期,超2.6GW光伏项目开工!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4-27 09:03:13

4月份以来,一大批光伏项目开工。8、华电:四川100MW光伏项目开工3月31日,凉山昭觉波西光伏发电三期项目开工仪式在四川凉山州昭觉县举行。

关于征集光伏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竞争态势瞭望研究需求与建议的通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6-04-26 16:47:42

为充分响应行业共性问题和诉求,促使研究成果紧扣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现面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储融合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开征集研究需求及诉求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深度研判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光储融合技术的全球专利技术竞争格局,系统分析两个领域专利相关的关键问题,为行业创新主体战略决策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高质量研究支撑,研究形成的部分成果将公开发布。

贵州2026年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启动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4 10:12:29

4月24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交易的公告》,组织开展贵州2026年机制电价竞价。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投产或计划投产,且未纳入机制电价的集中式新能源增量项目,以省能源局提供的《贵州省2026年新能源增量集中式项目竞价清单》为准,清单相关信息由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点对点向各项目单位发布。2026年前未纳入机制电价的集中式新能源增量项目,同等具有参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