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云南能投巧家县绿荫塘15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已获准建设,招标人为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药山镇木瓦村和韩家村东南方向的南向坡地,距巧家县城直线距离约26.77km。项目整体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2°52' ~103°26',北纬26°32'~27°25’之间,高程在3080m~3300m之间。工程 区所处山峰高程约3500m,其南东侧谷沟高程约2000m,高差约1500m,属高中山剥蚀、溶蚀地貌。
本工程拟建直流侧装机容量184.646MWp,交流侧约150MW,规划占地积2.15km²。根据初步规划及接入系统初步方案,本工程初拟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共7回光伏进线接入220KV羊窝头升压站35kV预留开关柜,通过羊窝头升压站统一升压至220KV送出,接入对侧500KV永丰变电站,具体接入方案以最终接入系统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准。项目按其交流侧装机容量2 0%(2h)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测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含但不限于:电站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除光伏组件及同一支架内上 下排组件间连接线、逆变器及储能设备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外,其他设备均由标人负责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涉网手续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质量监督、环保、水保、消防、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程档案等)、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并网安评等相关工作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务等内容:
(2)甲供设备部分
1)甲供设备:光伏组件及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间连接线,逆变器及储能设备;
2)交货地点:本光伏项目场区(发包人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2022年12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023年8月22日前具备投产发电条件,2023年12月20日项目竣工完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 或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5项5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项 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2年(2020年、2021年) 财务无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 明确牵头人,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