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38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
内政办发〔2015〕138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
为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行为,2015年11月27日,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国土资源部确认是未利用地,在林业局备案却是宜林地,光伏电站开发所用土地一旦涉林,十有八九会遭到有关部门简单粗暴的干预,开发商的投
导读:为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约束机制,确保森林植被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也于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该文件大幅调整了植被恢复费用,也无形中提高了光伏电站开发的门槛。
国土资源部确认是未利用地,在林业局备案却是宜林地,光伏电站开发所用土地一旦涉林,十有八九会遭到有关部门简单粗暴的干预,开
近日,济宁市发布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宁市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林字〔2015〕
为有效扼制当前光伏发电 项目违法使用林地的高发态势,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林地湿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14〕23号)精神。
索比光伏网讯:各县(市、区)林业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为有效扼制当前光伏发电项目违法
国土资源部确认是未利用地,在林业局备案却是宜林地,光伏电站开发所用土地一旦涉林,十有八九会遭到有关部门简单粗暴的干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