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规整居住区、工业区、永久基本农田,优化用地布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参与)二、全面统筹保障用地指标(二)专项设立1000亩用地、500亩林地专项“指标池
;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统筹使用市级用地指标,用完向省申请保障;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统筹使用市级用地指标予以保障。(四)符合《广东省新供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的先进
当地市政定额和建设有关标准执行。电网建设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或使用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的输变电工程,严格按照《辽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地上附着物(房屋、林木、大棚等)按照省、市政府最新相关文件
项目实际投入经费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五)深化科教人才一体化发展。鼓励海外引智引才,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对入选“百博入企”人员,根据考核结果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县委组织部、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六)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企业研发费用达到奖补标准的企业,按研发经费存量和增量部分
人或使用权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和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可以按照兼顾电力线路保护和林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修剪不足以消除安全隐患的,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依法报经批准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后,可以采伐。在依法划定的
煤电掺氨燃烧工程示范。推动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电厂运营新模式。鼓励企业开展大规模碳捕集利用试点示范。到2030年,力争全市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市能源局
节能增效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建立能效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开展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
、“一刀切”,更不得强行开展。需要指出的是,涉及地类调整的,需通过日常国土变更或年度国土变更完成地类调整成果确认后,方可开展项目土地预审、用地审批及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对因权属、补偿标准、后期管护责任有争议
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集中连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新恢复耕地一次性建成高标准农田。(二)各地要对地类调整工作实施全程监管,对因权属、补偿标准、后期管护责任有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开展地类调整。地类调整
近期,湖南省临湘市公示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其中关于土地流转价格高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回复。根据答复内容,2023年11月临湘市确定了全市统一的补偿标准。其中,茶园、果园、坑塘水面
、水田的租金:300元/亩/年;旱地、山地(含灌木林地)、一般林地、荒山荒坡的租金:180元/亩/年。在土地价格调整方面,地类单价调整及付款方式:头2年一次性支付,以后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单价按每五年
用地分类管理及用地备案有关要求。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光伏方阵用地实行用地备案管理。用地单位签订租地协议(补偿协议)后在15个工作日内持用地备案申请等材料,向旗县市区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进行用地备案。对项目
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
I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要合理避让耕地,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用地保障管理的通知》,提出: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 I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要合理避让耕地,鼓励
用地在内的项目所有功能分区纳入用地预审范围,并在预审意见中提出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分类管理及用地备案有关要求。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光伏方阵用地实行用地备案管理。用地单位签订租地协议(补偿协议)后在15个
计划指标。持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简化用地预审审查,允许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4.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力争
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2000万吨标准煤以上。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对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对新上“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