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
11月28日,广西电力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广西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预登记的通知》,根据通知,对参与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竞价的项目,开展预登记。项目预登记的条件:2025年6月1日(含后已投产(全容量并网)、计划未来12个月内(截至2026年12月31日)投产含2025年6月1日之前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集中式及分布式新能源项目。
根据公示结果,2026年按海上光伏竞价项目竞价出清结果:机制电量规模1596912.011兆瓦时,机制电价水平388.0元/兆瓦时,项目10个;按其他新能源类型竞价项目竟价出清结果:机制电量规模661291.372兆瓦时,机制电价水平350.0元/兆瓦时,项目6294个。竞价组织分类区分海上光伏、其他新能源两种技术类型。竞价上下限:海上光伏上限为393.2元/兆瓦时,其他新能源上限为357.0元/兆瓦时;下限统一为160.0元/兆瓦时。
11月20日,山西发改委印发《关于2025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55.06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4.17亿千瓦时,光伏40.89亿千瓦时。上限比例:风电、光伏均为80%。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大同1561小时;朔州、阳泉、吕梁、忻州、长治、运城1423小时;太原、晋中、临汾、晋城1283小时。
根据通知,本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按风电、光伏两个类别,分类组织竞价、出清。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均为125%。
11月13日,浙江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投产的统调新能源项目和2025年6月1日(含)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全容量投产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11月11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省2025—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制电量竞价参考总规模98.77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为82.32亿千瓦时,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为16.45亿千瓦时。(三)未尽事宜,根据《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执行。
11月5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海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实施细则》的批复。
11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就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1)机制电量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3)执行年限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7日。
10月2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制电量初始竞价规模为50亿千瓦时。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取80%,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比例上限取70%。光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竞价最终结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