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产业迎来“甜蜜期”。截至2014年底,四川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达到6万千瓦,另有16万千瓦基本建成。但是,由于光伏电站建设实行年度计划下的备案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各省市再进行分配,因此指标成了稀缺资源。省能源局副局长张绍军为此苦恼,“大家都盯着这有限的指标,应该怎么分配?能不能让人心服口服?”
山东省菏泽市日前发布《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菏泽市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制定新蓝图。
湖北省此举不仅促进了湖北各地新能源的发展,对于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而言,真正的挑战刚刚开始。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5%,到2020年达到20%。其中,201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限电率分别控制在15%和6%以内。具体额度分配到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电网公司负责人的重要指标。
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的正式文件下发了。跟前一段时间发布的《关于征求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意见的函》(国能综新能[2015]51号)内容是相匹配的。
2015年3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公告,为加强光伏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日,工信部在官网发布最新修订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下称《规范条件》),《规范条件》称,工信部将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此外,《规范条件》对现有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能耗也提出要求。
记者3月30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获悉,为推动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从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等、监督与管理等八大方面,全面加强光伏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