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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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5年底风光装机容量各1000万千瓦以上,上网电价为唯一竞争因素!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14 11:20:59

6月13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建成光伏、风电发电装机容量各1000万千瓦以上。

江苏启东:禁止户用光伏贷款,力争到2023年底建成300MW分布式光伏!来源: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4 08:31:58

6月10日,江苏省启东市印发《启东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意见》,要求从建设“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分布式光伏示范建筑”“分布式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示范镇(园区)”着手,力争到2023年底建成300MW分布式光伏。

江西全南:不得利用光伏对群众进行虚假宣传、鼓动贷款,违规则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来源:全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3 11:36:42

日前,江西省全南县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 安装服务企业应明确一定期限的售后运维服务期限,不得对群众进行虚假宣传,鼓动群众贷款(群众自愿的除外)。否则,限制该企业在我县开发新能源业务,电网部门暂停受理项目并网,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如果安装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内蒙古:加快第一批国家大基地新能源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尽快批复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6-13 10:59:45

加快电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22年计划投产煤电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在建煤电项目按期投产。加快第一批国家大基地新能源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尽快批复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沟通对接,协调尽快批复一批外送通道实施方案。加快电网主网架、配电网和电源配套接入建设。

光伏18GW,项目重叠须及时主动调整避让!曲靖发布“新能源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通知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2-06-13 10:40:52

6月9日,曲靖政府网发布“关于印发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先开发多能互补大型基地。优先开发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基地、曲靖“风光火储”基地、宣威火电基地等省级统筹大型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各县(市、区)规划的新能源项目与省级统筹大型多能互补基地项目重叠的,必须及时主动调整避让。

辽宁:集中式光伏、风电(不含暂未参与市场的平价及低价项目)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10:07:08

日前,东北能监官网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六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指出:发电侧:起步阶段,省内全部燃煤机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不含暂未参与市场的平价及低价项目)、核电机组参与现货市场;其他类型电源暂不参与现货市场。

浙江诸暨:2025年底新增光伏装机500MW,配储10%!来源: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13 08:47:01

通知指出,全市2022年底前新增光伏装机200兆瓦,至2025年底新增装机300兆瓦(总装机容量累计达500兆瓦)。实施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新招商引资企业须100%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各产业平台工业厂房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开发(“十四五”期间,存量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鄂托克前旗:结合条件发展屋顶光伏,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不高于25%!来源:鄂托克前旗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07:54:20

6月10日,鄂托克前旗政府网发布了关于鄂托克前旗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称申报规模为:分散式风电项目规模3万千瓦,按照单体项目规模2个1.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6.1万千瓦,共推选11个项目,按照单体项目规模9个0.6万千瓦+2个0.3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收益的20%-30%用于助力乡村振兴。

吉林:各行政村建设200kW光伏或100kW风电,2024年度实现省内全面覆盖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07:36:12

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农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及新建户用光伏明年全部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来源:共享能源 发布时间:2022-06-12 12:40:35

近日,山东印发《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就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给出有关要求。 文件指出,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逐步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自今年7月份起,将省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包括机组启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