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印发 昆政办发〔2022〕57号 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既有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具备安装条件的,应100%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新建屋顶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将分布式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土地供应条件以及施工图审、竣工验收等环节。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补充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严禁光伏能源企业私自租赁农户屋顶形式建设光伏电源。一经核实,该企业将纳入黑名单,该光伏工程予以解网。
计划提出,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能源法草案、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修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耕地保护法草案、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正草案。
积极发展“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在鲁北盐碱滩涂地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基地,结合渤海气田登陆点和LNG接收站建设,布局建设燃气机组,打造“风光燃储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2022年,开工建设20万千瓦左右;2023—2025年,开工建设8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省在运“风光燃储一体化”燃气机组规模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200万千瓦。
推动能源产业发展,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水平,支持光伏、风电、电气装备、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材料、节能等领域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发展氢能、储能、固体燃料电池、核能、燃气轮机等新兴产业,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集聚,加快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形成若干个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7月8日,广东省肇庆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肇庆市促进光伏项目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指出,集中式光伏项目实行动态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对落实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增补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通知提到,落实不需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政策。做好项目节能审查“放管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相关规定,对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生物质能、地热能、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水利、铁路(含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卫星地面系统项目,不需办理节能审
7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指引,以工业企业、园区为主阵地,以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为主抓手,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全面促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过三年努力,力争为工业企业组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15000家以上,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00项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300项以上;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碳排放、水耗分别下降10%、12.5%、1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