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制度体系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能耗限额和能效强制性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
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经济水平、发展阶段等因素
和有关标准。积极推动节能减排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落地落实,配合国家、省制定修订节能减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推动做好相关立法调研。贯彻落实能耗限额
,城市生活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健全政策机制(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
处理和循环利用。对“双超、双有、能耗超限额”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专业高效的“一站式”清洁生产综合服务商,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清洁生产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效评估办法和制度的工作方案,推进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工作。继续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室内温度标准导则,组织专业机构在冬季采暖、夏季制冷等用能高峰期对公共场所室内温度进行调查,完善
纲要要求,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生产制造环节调整退出,推进在京石化、水泥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规模控制性要求。(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严控数据中心能耗加强大型数据中心能耗在线监测。在前
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行节能低碳标准计量检测认证体系,严格落实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25.提升统计监测能力。严格执行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
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节能低碳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工业产品单位二氧化碳
。加快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定期更新产业能效指南。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发布和推动实施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二十五)发挥金融降碳潜能。在
分工负责)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进产业园区绿色化改造和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严格执行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从源头减少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天然气、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争取国家能耗指标单列。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
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建设工程和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计划,提升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强制性审核和自愿性评价认证。实施
系统与市建筑智能化系统联网,实现在线监测。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用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第三十条 公共建筑不得超过能耗限额。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