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政策规定。新改扩建高耗能项目,在满足本地区能耗双控要求的前提下,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国家能效标杆水平、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行业先进水平,下同
实施能耗或能效限额管理。加强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调适,珠三角九市先行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或绿色性能后评估。鼓励采用大型公共建筑“业主自建+数据共享”模式进行建筑运行能耗及能效监测管理。推动公共建筑制冷系统
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实质性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不少于30项
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制定,积极提升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水平,严格执行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
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比例,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建立施工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制度,研究建立建筑施工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1.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完善本市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制修订一批地方能耗限额标准,扩大能耗限额
万元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给予实际设备投资的10%限额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强化存量资产盘活,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仓储物流、水利等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原文如下:关于公开
、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对制造业企业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给予实际设备投资的10%限额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强化存量资产盘活,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仓储物流、水利等项目开展基础设施
。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完善绿色电价政策体系,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峰谷分时
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22.
加强绿色运营管理。强化公共建筑节能,重点抓好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能耗限额管理,提升物业节能降碳管理水平。编制
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30年,全省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
、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二)工作原则——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坚持前瞻性思维,加强统筹协调,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考核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处理好发展
控制在3%左右。——生态目标。通过实施“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科学合理控制新上项目的能耗强度和排放量等措施,预期能够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指标,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2023
不良贷款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抓实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五是守牢社会稳定底线。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攻坚信访积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