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
技术及高效节能电气设备、家用电器等,实施建筑供暖、空调、电梯、照明等系统能效提升改造。(十六)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维水平。统筹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工作,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第七条前四项要求且纳入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的项目,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管理系统或2021年1月1日后完成改造。通过区住房城乡
奖励资金顺延至下一年安排。(一)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符合《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2号)第七条前四项要求且纳入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的
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逐步开展能耗限额管理。开展建筑能源分项计量改造及能源审计工作,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节能管理和考核。完善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推动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建筑运行和既有民用建筑
、经济、环境协调发展。1.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深入实施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全面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各镇(街),以及各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强度目标分解的科学性和合
需求,加快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4.强化重点行业能效准入突出能效指标引导作用,以用电消耗和煤炭消耗为重点,全面摸清全市工业和服务业能源利用效率现状,在现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基础上
、焦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大力推动全行业节能降碳改造。落实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倒逼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积极推广应用一批水平先进、经济性好、市场亟需的节能降碳技术
核算基础能力,持续加强能源统计分析、碳排放核算,推动企业完善能源三级计量体系。加强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标准支撑能力,进一步强化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执行力度,研究制定符合高原实际的
监察队伍建设,完善节能监察体系。(盟发改委、工信局、能源局、市场监管局)3.实施节能降碳工程。在焦化、化工、煤电、铁合金、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改造,重点行业产品单耗要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实施
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等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巴彦浩特供热管道改造
工业企业,以及连续2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列入D类或连续2年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亩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及高耗能行业中,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要求,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对高耗低效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分类整治
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件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新增"品字标"企业30家以上、"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25项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确保完成省定目标。聚焦八大
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探索建立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存量、增量项目清洁生产
节电型施工机械,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技术,监控重点能耗设备耗能,探索施工用能限额。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噪声、扬尘、污水、建筑垃圾等纳入建筑业清洁生产管理范畴,推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