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要求,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依法推进略电、象山水泥、略钢等“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
第八章 加强生态监管,当好秦岭卫士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三节 实施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工程第四节 落实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第九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第一节 着力强化
价格机制和监管制度基本建立。二、重点任务(四)建立健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价格机制。基于规定的能耗限额标准、行业实际能效及发展预期等,按能效水平对高耗能行业用电价格进行阶梯分档,推动高耗能行业提升能源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完善
,对超过能耗限额的建筑进行改造,建立既有建筑改造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运营能效水平。开展公共建筑专项节能监察,建立常态化公共建筑节能闭环监管机制。逐步推进既有建筑技术调适,优化用能结构。加大
工作,实现国家级“县县有示范”、省级新增10家以上、市级新增30家以上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限额为21万吨标准煤,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累计下降率5%以上,公共机构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下降率
,行业节能减排水平大幅提升。按照我国能耗限额标准,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17千克标准煤/吨、平板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照生产能力区分为≤12千克标准煤/重量箱和≤13.5千克标准煤/重量箱,总体
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要求。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原则上能效达到先进值水平。深入挖掘存量
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探索实施民用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加快绿色社区建设,推广绿色物业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省市
场监管局、省统计局)14.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并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存量项目积极有序开展节能降碳
,“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落实国家绿色高效制冷行动要求
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和优化存量产能,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采石、采矿、风电、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从严从紧管理林地资源,促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积极推动林下经济
节能减排相关法规的立法工作。对标国家能效要求制定修订一批能耗限额和能效强制性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
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实施公共机构能耗限额制度,落实绿色采购政策。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但也要看到,我省生态环境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产业结构、能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