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后,国内光伏市场再度被各方看好。但紧接着,2月14日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及中国光伏对美出口企业注意到,美国时间2014年2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作出初裁,认为有“合理迹象”表明中国输美晶硅光伏产品可能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将继续对中国出口晶硅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美对华光伏产品第二次双反调查初裁发表谈话,该负责人表示,美方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第二轮双反调查,此举无疑加剧了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也对磋商解决中美光伏产品贸易摩擦制造了障碍。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进口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据中新社电,针对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再次启动“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一事,中国商务部26日回应称,将“坚决利用各种机制维权”。
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这是继2011年11月美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电池开启双反调查以来,对我光伏产品再次进行双反调查,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中国商务部20日分别公布对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