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官网发布了《四川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四川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4.0(征求意见稿)》在线意见征集情况。文件明确,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建议内容均为分时电价政策方面。经认真研究,已采纳相关意见建议,对分时电价执行方式进行优化调整,零售用户非现货联动电量按照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
11月2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指出,平段电价为代理购电当月平均购电价格,高峰和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11月1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相较于上次征求意见稿,本次新增冀北电网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范围:铁路、行政机关、学校、部队、监狱、医院、城乡供水、增量配电网、发电企业的购电、城乡路灯用电。(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历史偏差电费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10月15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用户关切,报告执行效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日前,天津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后的峰谷时段具体为:(一)7、8月峰时段:15:00-23:00;平时段:00:00-01:00、09:00-15:00、23:00-24:00;谷时段:01:00-09:00。除7、8月以外的其他月份,中午12:00-14:00执行2小时谷段电价。文件指出,峰段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60%、谷段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60%,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售电公司等市场经营主体应向电力用户有效传导市场价格信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陕西电网分时电价机制自1995年起执行,并于2021年出台实施了工商业尖峰电价。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级电网按照国家要求调整了分时电价。
近日,湖南发改委解读《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主要优化内容为:一是优化峰谷时段。午间11:00-12:00由高峰调整为平段12:00-14:00由高峰调整为低谷,预计可释放
小时。二是扩大执行范围。一是100千伏(千瓦)以下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原文如下: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5〕385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8760小时光伏发电、负荷曲线与分时电价数据,采用两大模型仿真策略,精细化模拟不同运营策略下的收益表现,全面支持谷峰套利、需量管理、余额上网等多种运营模式。以江苏某2.8MW项目为例,基于软件提供的光储
、浙江、安徽、福建、宁夏、广东等省份开始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应对高温带来的用电压力。深谷电价方面,以浙江、江苏、江西、上海、山东、安徽等为代表。山东作为全国首个构建“五段式”分时电价体系、推广深谷电价的省份
,消纳光伏等新能源。多省份调整峰谷时段及价差6月以来,天津、陕西、安徽等省份密集发布峰谷分时电价新政,通过时段重划与价差调整提升机制灵活性。天津:拟拉大峰谷价差至4:1,除7-8月外,将中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