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海虹口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完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经认定,按并网规模给予每千瓦80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推动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鼓励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宜装尽装”原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学校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
9月4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发布关于二次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优选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1.126万千瓦建设规模进行项目公开优选,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不应超过0.6万千瓦。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备案并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要求:全额自发自用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提供消纳证明及可行的接入方案。所有申报项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暂缓办理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手续的通知》,文件表示,为避免分布式光伏“小散乱”无序发展,规范光伏项目施工及用电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各类风险,解决当地电网消纳及送出光伏发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发文之日起,请各县(市、区)发改局暂缓办理所有新增光伏的备案立项手续。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烟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打造千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充分利用海阳、莱州等区市盐碱滩涂地、坑塘水面等资源,布局渔光、盐光、农光等综合利用项目示范。积极推动福山、海阳、莱州等区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探索“海上光伏+海上风电”制甲醇、氢气的新能源融合模式,打造海上能源综合试验场。到2025年,建成及在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0
8月6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审批)手续,并取得发改部门的备案证(批复文件)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其中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还需通过电网公司组织的接入系统资料审查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严禁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合,在空地、屋顶和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棚、阁楼等违法建筑
近日,广东省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云浮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进一步下降,全市尽快进入碳达峰平台期。
8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拟对11个省份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以及电价结算等方面展开监管。根据文件,为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分布式光伏备案、接入电网、交易、结算等工作环节,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查找问题。
7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于未申报过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间所发电量的补贴项目,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电量计算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