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公布了2024年1月-3月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建设计划情况。据悉,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补充完善〈江西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开发工作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目前江西已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管理下放到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
近日,北京发改委经组织申报并初审,现对拟纳入《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4年第一批)》的分布光伏发电项目及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公示根据通知,本次下发的补贴项目主体包括法人单位、个人以及自然人变更项目。其中,2024年第一批符合列入法人单位补贴名单项目并网规模合计7728.63千瓦,符合列入个人补贴名单项目并网规模合计10415.51千瓦。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
2月29日,浦北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浦北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加快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发展公共机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扩大“绿电”利用规模。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促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县乡村公共机构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
近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4年市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共计八项,其中包含光伏发电开发利用财政补助。根据计划,对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于次年给予补助,补助期为2023年至2026年。对纳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常熟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按照30%进行补助,对其他县级市(区)按照15%进行补助。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
近日,北京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发布。文件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的北京实践。力争建成岱海等4个域外绿电基地,签订京晋绿电入京三年协议建成投用张北-胜利特高压通道,推进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特高压通道建设,在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和建筑领域推广
1月3日,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政府公开《仙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村、镇总体规划,应与村、镇建筑风貌相协调,与农村建筑立面图集要求相符合。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要坚持自愿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不得强制农户安装,不得搞摊派。严禁各种借用光伏建设名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严禁“光伏贷”等。
1月3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500千瓦以上法人单位项目应安装监测系统,并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平台。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 (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发展新能源。以临沂市光储氢一体化未来产业集群纳入全省未来产业集群为契机,加快打造全省有分量、全国有位置、全球有影响的光储氢产业发展新高地。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优先发展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分布式光伏,推进河东、沂水等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探索光伏与建筑一体化(BIPV)、“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
12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文件明确对在磐安县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内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按照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装机容量补贴。已经享受其他县级以上财政补助的项目,不重复享受本补助政策。该办法自2023年度起施行,有
12月20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在纳入建设规模后一年内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超出时限或确认无法推进的项目,由所在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及时予以清理,并与当地电网企业衔接,以腾出接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