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发布,通知提出,吉林省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陆上风光三峡”发电装机达到6000万千瓦,“山水蓄能三峡”形成千万千瓦级抽水蓄能基地,外送新能源电力1000万千瓦左右。打造三个战略定位: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新能源高比例消纳示范省、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区。
12月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支持海上光伏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光伏项目用海控制指标,做好光伏项目用海保障。
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公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为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制定本目录。该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20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废止。
11月24日,贵州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建材宣传和下乡等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将节能环保要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30%。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提升省内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促进具备条件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加大具有资源优势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智慧能源建设,形成多能互补的能源格局。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11月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耕地保护措施。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
文件提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新建分布式光伏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开展以电网企业为聚合商,分布式光伏参与绿色电力市场交易试点。鼓励生物质发电企业拓展上游环卫业务,打造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生物质全生命周期污染和碳排放控制。
《东莞市加快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10月9日下午正式发布。文件针对东莞市光伏市场的实际,作了具体可行的布署,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人、有鼓励政策,是我市光伏行业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现予转发。
近日,山东胶州市发改委发布了《胶州市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应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理念,明确“集中开发汇集、就地就近消纳”为主的实施路径。鼓励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按照“光伏+储能”方式推进,应以不出现长时间大规模反送、不增加系统调峰负担为原则,综合考虑开发规模、负荷特性等因素,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或租赁储能设施,减少对其他灵活调节类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