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每年组织实施100项省级节能减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用能结构低碳升级,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工业厂房、园区开展屋顶光伏应用,力争工业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
6月27日,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婺城区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文件指出,支持“微网+储能”“新能源+共享储能”等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新增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调节性能
6月10日,江苏发改委印发《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鼓励用电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研究制定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机制,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最低占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适度降低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节能提效。
5月11日,浙江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永康市整市屋顶 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光伏发电、光热发电、 地热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大尺寸异质结基体材料制造
5月5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征求对《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指出,鼓励市内新建风电、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建设储能设施,扩大氢燃料电池与储能电池市场容量。
4月21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度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县(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要充分利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参照《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要求,推进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
要着力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加快重大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持续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控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为鼓励企业采用光伏等新能源、错峰用电、节约用电、合理安排生产等,在响应时段内,用户基线负荷(未实施需求响应和有序用电时的用电负荷)与实际测量的负荷之正差得到实际响应量,广东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交易系统向市场主体披露运行日日清算单,根据用户响应执行程度给予奖励,最高奖励的响应单价为3.5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