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婺城区:鼓励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或购买新型储能

来源: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6-28 15:07:52

6月27日,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婺城区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文件指出,支持“微网+储能”“新能源+共享储能”等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新增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调节性能和经济性等实际因素, 建设或购买新型储能(服务)。

详情如下:

浙江金华婺城区:鼓励新增集中式<a href=光伏电站建设或购买新型储能"/>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县域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区域清洁能源消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 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 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实现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与源网荷协调互动能力,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结合“十四五”全区建成50兆瓦光伏的目标,“十四五”建成并网5000千瓦新型储能项目,2022年建成并网1000千瓦新型储能项目。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项目规划

1.规范规划管理。将新型储能规划纳入“十四五”能源规划, 明确全区新型储能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和重点任务等。加强与省、金华市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发展规划的衔接,结合系统实际需求,提出新型储能的合理配置的规模、节点,引导在电力负荷峰谷差大、系统消纳能力薄弱、改造成本高等区域建设新型储能项目。

2.完善项目管理。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根据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金华市电力电网规划、新型储能专项规划等,由区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管理,项目备案情况抄送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含技术路线、应用场景、主要功能、应急处置等)、项目总投资额等。独立储能项目备案时需明确项目类型(电源侧、电网侧或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主要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参照电源、电网、用户电力设施管理规定,纳入全省电力运行统一管理。

(二)开展项目建设

1.优先发展用户侧分布式储能建设。鼓励分布式储能聚合商根据企业等用户负荷特性在用户侧开展储能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大力推进5G基站、数据中心、充电设施(换电站)、电动汽车等储能多元化应用。推动储能应用与电网协同发展,探索运用数字化技术对分布式储能设施开展平台聚合,鼓励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新业态发展,充分发挥灵活、可调性储能资源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平衡作用。

2.逐步探索电网侧集中式储能建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为缓解高峰负荷供电压力、延缓输配电扩容升级,围绕电源、负荷两方面需求,投资建设一批电网侧储能,提升电网调节、新能源消纳和应急供电保障等能力。未纳入输配电价核价的已建、新建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后,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

3.有序开展电源侧储能建设。支持“微网+储能”“新能源+共享储能”等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新增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调节性能和经济性等实际因素, 建设或购买新型储能(服务)。鼓励集中式储能电站为新能源提供容量出租或购买服务。鼓励燃煤电厂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设施与燃煤机组联合调频,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完善制度支撑

1.优化调度运行机制。支持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示范项目优先接入、优先调度、优先消纳。在科学调用前提下,鼓励储能项目统一接入金华市电力统调,在日常运行状态下自主运行(两充两放盈利),在电网故障、用电紧张、有序用电等特殊时段,接受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2.强化资金支持。支持引导新型储能通过市场方式实现全生命周期运营。过渡期间,对于接受统一调度的调峰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600 小时)给予容量补偿,补偿标准逐年退坡,补贴期暂定3年(按 200 元、180 元、170 元/千瓦·年退坡),按照省级补偿的标准享受省级补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加强项目规划与省、金华市各相关规划衔接;组织电源、电网、用户及咨询机构等,共同开展新型储能项目的研究论证、规划布局和建设实施等工作。

(二)建立协调机制。梳理明确一批储能试点项目清单,加大对其前期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确保试点项目按期落地发挥成效。区供电分公司应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原则,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三)强化要素保障。鼓励支持社会各类主体参与新型储能项目投资,不断推进电力现货(辅助)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强化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对试点项目建设用地、用能指标给予支持。

(四)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新型储能项目进行验收、检査。建立“政府引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的储能项目管理工作机制,构建管理标准完善、部门职责明确、企业依法管理的储能项目管理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储能项目规范运行。

五、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9日


浙江金华婺城区:鼓励新增集中式<a href=光伏电站建设或购买新型储能" width="600" height="239" style="max-width:300px" />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6/28/356602.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030年建成20个左右省级园区!浙江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09 17:31:54

浙江省于2026年5月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全域覆盖、一园一策”为原则推进低碳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则在低碳园区基础上优中选优,可覆盖园区全域或特定“园中园”。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建成约20个省级零碳园区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上,要求各设区市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低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与审核备案,其中年碳排放超100万吨的园区需经省级重点把关;零碳园区培育工作同步启动,各地须于6月15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省级将于7月15日前确定首批培育名单。该方案由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已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5-28 17:27:29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集中报价”是指已在湖南电力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及“沙戈荒”大基地等项目),在指定固定场所统一开展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行为。其适用范围聚焦于湖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或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覆盖省内中长期电能量集中交易及现货电能量交易两类市场环节。方案旨在规范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统一平台下的报价流程,强化市场组织秩序,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为湖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机制支撑。(198字)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安徽芜湖市启动6MW以下地面光伏项目申报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25 22:15:39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宁夏:十五五新能源新增42GW以上,鼓励新能源与新型储能一体化调用来源:风芒能源 发布时间:2026-04-17 14:37:37

4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根据公开信息,截至2025年年底,宁夏新能源发电装机累计达5732万千瓦。据此推算,“十五五”期间,宁夏新能源装机的增量空间约4268万千瓦左右。鼓励新能源与新型储能一体化调用,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健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稳定新能源项目收益预期。

120MW!爱旭ABC助力打造捷克最大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来源:爱旭 发布时间:2026-03-25 16:23:45

近日,捷克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正式“花落”爱旭。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0MW,是中东欧地区清洁能源转型的重点工程。在该项目的组件选型中,爱旭ABC组件凭借综合性能优势脱颖而出。针对地面电站复杂的运行环境,爱旭ABC组件通过技术创新保障了电站的高效、可靠。此次项目的达成,标志着爱旭成功进入中东欧市场的大型项目供应体系。爱旭将持续以高效技术赋能区域能源转型,为全球绿色能源发展贡献力量。

大唐80MW光伏电站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09:15:41

3月19日,福建省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大唐福安溪尾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受理情况公示。根据公示,项目位于福建福安市溪尾镇下邳村养殖池塘,拟利用养殖池塘上方空间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电站装机规模为80MW。本工程拟采用720Wp的N型双面HJT太阳能组件。项目属新建工程,由大唐(福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总投资42854.01万元。项目年新增发电量11886.474万kWh。项目施工工期为12个月。

爱旭与Neoen达成600MW地面电站重磅合作,加速深耕欧洲集中式光伏市场来源:爱旭 发布时间:2026-03-21 12:13:48

近日,爱旭与欧洲领先的独立可再生能源生产商Neoen正式达成合作,将为法国、爱尔兰、意大利等核心区域的总容量600MW大型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提供组件。此次600MW的深度合作,意味着ABC技术的高效、可靠性能获得欧洲市场的高度认可。此次签约不仅强化了爱旭在欧洲市场的品牌名片,更为后续在全球高端光伏市场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山东:组织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09:38:05

3月1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报以线上为主,项目须承诺在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晚于2027年底的不在申报范围。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小型地面电站按集中式光伏管理,可参与本次申报;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海上光伏基地规划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

上海启动2026年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申报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11 08:55:46

已纳入2025年开发建设方案且未建成投运的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对不能按期核准的陆上风电和不能按期开工的光伏电站项目,各区应说明项目进度滞后原因和后续改进举措。

中企承建!伊拉克首个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来源:中国能建天津电建 发布时间:2026-03-09 02:14:53

当地时间3月4日,由中国能建天津电建承建的伊拉克拉塔维1吉瓦光伏项目Unit1圆满达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并网期间,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具备规模化清洁电力供应能力,标志着该项目正式由建设阶段转入规模化稳定发电新阶段。作为伊拉克首座大型光伏发电厂,该项目也是该国首个公用事业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