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其中,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农业机械、风电光伏、光热发电、医药研发、船舶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范围。
其中,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农业机械、风电光伏、光热发电、医药研发、船舶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范围。
8月2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 2027 年, 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 年增长 25%以上, 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 、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 三改联动 ”,输配电、 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7月16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要统筹做好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规模管理,为避免地面光伏电站“化整为零”逃避集中监管,无序争抢土地资源和挤占电力消纳空间等行为,对新建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全部纳入省级年度新增新能源项目规模管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7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指出:在行业用海方面,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布局,出台光伏项目用海管理政策,鼓励复合利用、立体开发。
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落实《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拟遴选建设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6月25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发布关于印发莲都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以上。
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住建筑应同步配套建设光伏系统。鼓励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住建筑,积极探索商业模式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到2025年,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
6月5日,浙江金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印发《金华市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加快升级新兴行业先进设备。针对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发展迅猛、技术迭代快的新兴行业,鼓励企业适应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的新要求,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先进设备。
5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发布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光伏治沙项目建设除应满足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外,还应适应防沙治沙要求,满足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保、水资源利用等领域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采用对地表扰动较小的施工工艺和工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