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安徽省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铜陵市新能源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后公布。本次规划的新能源种类为:光伏、风能以及抽水蓄能三个方面。 规划指出:经调查统计,全市光伏可开发资源总量约为3007兆瓦。其中:地面集中式装机量容量约为2218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为503兆瓦,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为286兆瓦。
12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12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近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分解下达了全省“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甘发改能源〔2022〕414号),为持续保持新能源产业良好的投资发展态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进一步助力全州稳经济促发展,经甘南州新能源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解下达了甘南州“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光伏项目建设指标80万千瓦。这批指标,分解下达夏河县光伏项目建设指标40万千瓦、碌曲县光伏项目建设指标30
12月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 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构建绿色低碳、清洁高效能源体系要求,综合考虑郑州市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重点建设“三区”,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保障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
12月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支持海上光伏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光伏项目用海控制指标,做好光伏项目用海保障。
12月1日,江门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江门市2022年度(第十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复函,批准新增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9项,合计新装机容量1242.87千瓦。
11月22日,南方能监局印发《关于加强南方区域清洁能源消纳监管的通知》。 为建立健全南方区域清洁能源消纳监管机制,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清洁能源消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清洁能源消纳综合监管成果和南方区域实际,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南方区域清洁能源消纳监管的通知》,现对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11月28日,广东省禅城区发改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其中,对2017—2018年在禅城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索比光伏网认为,此前多个省份要求新能源“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显然违背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保障性收购电量应由电网企业按标杆上网电价和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全额结算,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的要求,给电力投资企业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辽宁省光伏发电新增装机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