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公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其中光伏项目3个,风电项目2个。
原文如下: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公示
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及国家能源局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电力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备案情况公示如下。各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强化现场作业管控,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12/13/363033.html
12月12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公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其中光伏项目3个,风电项目2个。
原文如下: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公示
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及国家能源局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电力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备案情况公示如下。各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强化现场作业管控,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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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31日公示拟申报纳入河北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7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206.55万千瓦(即206.55MW)。此举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实行风电、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通知,项目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完成投资主体招标程序。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5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新能源科反映。附件列出了各项目具体信息,包括项目单位及容量等明细。
截至2026年7月底,甘肃风光发电装机达8264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约65%,新能源高占比特征显著。为应对高比例新能源带来的消纳与系统调节挑战,甘肃能源监管办以电力市场建设为核心抓手,多措并举推动机制创新:一是优化市场规则,统一中长期与现货市场限价机制,取消人为峰谷时段划分,由市场自主形成分时价格;二是推出高频次、短周期的“融合交易”模式,提升新能源出力不确定性下的交易灵活性;三是完善辅助服务市场,通过补偿机制激励火电灵活性改造,增强系统调节能力。下一步将深化省内、西北区域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协同,持续破解结构性、机制性难题,输出可推广的实践经验。(198字)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园光互补光伏项目于8月12日完成备案,由华润风电(赣州南康)有限公司申报。项目位于南康区龙回镇,总投资约3.66亿元,规划建设一座交流侧装机容量100MW的光伏电站,涵盖光伏阵列、配套升压站、场内道路及集电线路等设施。其中,光伏阵列采用租赁方式使用约2000亩土地,升压站及综合办公区则永久使用约23亩土地。项目拟于2027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2028年9月建成投产。作为华润在赣南地区推进的清洁能源项目,其建设将助力当地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土地复合利用。(198字)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甘肃能源全资子公司酒汇公司投资建设的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绿电聚合试点项目二期工程,于2026年7月30日获庆阳市能源局正式核准(备案)。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含风电75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动态总投资约43.77亿元,建设周期为15个月,由甘肃电投庆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分上网电量与发用匹配电量两部分:经营期年均上网电量约7.01亿千瓦时,电价0.2375元/千瓦时;发用匹配电量约9.41亿千瓦时,电价0.1948元/千瓦时。经测算,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6.34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7%。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3座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600万千瓦(6GW),近日正式获得备案批复。此举标志着该公司如期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阶段性目标,也意味着藏东南(玉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的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关键性突破。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均发电量达102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00万吨,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00万吨,在提升区域能源供应能力的同时,展现出显著的生态与减碳效益。
本文通报了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拟清理一批长期未开工的光伏项目。依据国务院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及地方贯彻落实措施,备案类项目自完成备案起两年内,若既未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告开工建设,也未说明是否继续实施,且经备案机关提醒后仍未补正的,其备案信息将失效。本次共梳理出204个满足上述条件的光伏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至3日。公示期满后,仍未向备案机关提交开工说明或延续申请的项目,将被正式移除备案系统,不再保留项目信息。清单详见附件。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