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统筹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用海政策,将研究出台政策推动海上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双碳”目标下,海上光伏项目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源开发和利用模式,较陆上光伏项目具有天然的环境优势(例如遮挡物少、日照时间长、利用水面反射光),对于提升发电量以满足沿海地区的用电需求、促进沿海省份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光伏项目分区用地管理要求详解——关于《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将《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提出的绿色通道拓展到全省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能建尽建”原则,通过绿色通道纳入建设计划。对已列入规划项目库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由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妥善做好衔接。
3月9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按月公布和报送户用光伏项目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户用光伏项目信息按月报送工作自2023年3月起实施,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要求对2023年1月、2月信息进行补报。
近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玉环市节能(节水)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项目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的,在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基础上,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时效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2月27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玉环市节能(节水)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项目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的,在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基础上,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时效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2月7日,浙江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指出:对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农户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
2月8日,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新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为切实加快新能源发电项目推进,尽快完成并网发电、发挥效益,曲靖市全力推进全市总装机976.1万千瓦、总投资523.53亿元的75个在建风电、光伏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完成并网350万千瓦,完成投资100亿元。
2月6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通知中强调,2023年市重点项目180个,总投资379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11.3亿元。其中光伏新开工项目3个,光伏续建项目2个,准备开工项目1个,光伏总投资269.54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7.73亿元。
2月2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通知,其中申报范围包括在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年内可开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要求于2月底前将项目信息表(见附件)报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