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 市及县不得擅自授予开发权

来源:四川发改委发布时间:2023-04-29 23:46:35

4月26日,四川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意见的函,意见稿指出,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市(州)及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授予开发权,电网企业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严禁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名义建设集中式光伏和风电项目。对日照小时数低、资源条件较差(光伏发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1300小时、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1800小时)的地区原则上不支持开发地面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当地资源条件、电网接入送出条件等,组织制定本地区年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并报省能源局备案。列入年度建设方案且完成开发权授予的项目方可申报核准(备案)。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光伏、风电有序开发和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多能互补、充足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在广泛征求相关省级部门和市(州)意见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为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2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邮编:610021

邮箱:scnyjxnyc@163.com。

联系人:丁成杰 电话028-86705940 邮箱scnyjxnyc@163.com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光伏、风电有序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适用本办法。抽水蓄能、地热能、农林生物质能等资源开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对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进行统一管理,授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集中式光伏、风电资源开发归口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主要包括规划管理、开发权授予、项目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五条 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包括全省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和市(州)光伏、风电发展规划。规划应与区域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电力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和协调。

第六条 省能源局组织开展光伏、风电资源普查,根据国家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资源普查成果统一组织全省光伏、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并会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审定市(州)光伏、风电发展规划。

第七条 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按省能源局统一部署,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光伏、风电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市(州)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应符合全省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市(州)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本地区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同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部门出具用地、用林(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意见,经技术归口管理单位审查后,上报省能源局审定。

第八条 省能源局组织编制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的配套电网规划。电网企业按照网源协调、适度超前的原则,落实电网接入条件。

第九条 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和配套电网规划,应根据电力发展需求、土地利用条件、资源普查深度以及光伏、风电发电技术进步,进行滚动修编。

第三章 开发权授予

第十条 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的资源开发权通过激励和市场化两种方式授予,优先实施激励配置资源。鼓励市(州)通过市场化方式授予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资源开发权。

第十一条 激励方式授予开发权执行《加快推动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川发改能源〔2022〕721号)及其实施细则,按照申报、初核以及实施方案和项目法人审核、报备等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市场化方式授予开发权按照初步实施方案编报、初步实施方案审核、项目法人优选、审核和报备的程序办理。

(一)由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光伏、风电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能源局。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项目法人优选方式以及优选评比要素。

综合评价方式。采用多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优选项目法人,评价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能力、技术方案、开发进度、利益共享以及当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要求等。

电价竞争方式。明确开发技术、环保水保要求、土地政策等开发边界条件,光伏发电项目以上网电价为唯一竞争因素,风电项目以上网电价为主要竞争因素,通过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配置。

2.明确项目开发方式、目标、布局、开发规模、建设时序、配置方式和规模等;

3.明确项目场址与土地利用、林草地、环保水保等敏感因素的关系;

4.分析项目所在地区的电力消纳能力、电网接入和送出条件,接入送出条件作为初步实施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

(二)省能源局组织开展初步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提出是否具备开发条件的明确意见。对具备近期开发条件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纳入项目库管理并滚动对外公布。

(三)对纳入省级项目库的拟开发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由市(州)人民政府明确拟采用的项目法人优选方式,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原则开展优选并形成实施方案,并将项目法人优选结果建议和实施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确认并向省政府报备。

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市(州)及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授予开发权,电网企业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第十三条 涉及跨市(州)等重大集中式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授予,根据市(州)的初步意见,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

第四章 项目审批

第十四条 申请核准(备案)光伏、风电项目需已完成资源开发权授予。

第十五条 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核准(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备案,分散式风电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第十六条 严禁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名义建设集中式光伏和风电项目。对日照小时数低、资源条件较差(光伏发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1300小时、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1800小时)的地区原则上不支持开发地面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当地资源条件、电网接入送出条件等,组织制定本地区年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并报省能源局备案。列入年度建设方案且完成开发权授予的项目方可申报核准(备案)。

第十七条 光伏、风电项目核准(备案)严格执行国家《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和我省《四川省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2〕299号)。

第十八条 已办理核准(备案)的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等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由核准(备案)机关按程序办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光伏、风电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光伏、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光伏、风电项目法人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承诺时间内完成核准(备案)、开工建设,逾期未核准(备案)、开工建设的项目自动作废,项目法人纳入我省新能源开发建设不良信用记录,2年之内不得参与我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同时核减所属集团开发规模。风电项目开工以第一台风电机组基础浇筑为标志、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以第一根桩基施工为标志。

第二十一条 光伏、风电项目法人应在规定或承诺时间内建成投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对超期未建成投产的,由核准(备案)机关组织清理,对确因客观因素难以按期建成投产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对无法建设的,视情况予以废止;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延期投产或中止建设的,相关企业不得参与我省近两年的新能源开发。

第二十二条 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可参照本章监督管理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根据国家规定、产业发展等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关于光伏发电、风电资源开发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2〕18号)同时废止。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304/29/367329.html
责任编辑:solarstar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大唐四川2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包招标来源:大唐集团 发布时间:2026-02-14 07:28:19

2月10日,大唐集团四川公司甘孜稻城噶通一期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1标、2标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装机规模200MW,配置10%*2h储能系统,共包含61个3.245MW光伏方阵、1个2.1MW光伏方阵,采用固定式支架运行方式,光伏方阵容配比为1.17。业绩要求方面,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9时00分整。

山东青岛2026年重点项目:含1.7GW光伏、8.5GW风电!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2-12 09:50:01

2026年1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青岛市2026年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根据《通知》,全年安排市重点项目600个,总投资1.11万亿元。具体如下:原文件如下: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2026年重点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2026年1月29日表:青岛市2026年重点建设类项目名单表:青岛市2026年重点准备类项目名单

内蒙古24.5GW风、光沙戈荒外送基地获国家能源局批复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11 15:46:19

2月3日,库布齐送电上海、库布齐送电江苏沙戈荒基地电源方案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标志着基地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基地主要布局在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沙漠地区,其中,库布齐送电上海基地规划建设光伏800万千瓦、风电450万千瓦,配套支撑性煤电264万千瓦、新型储能900万千瓦时,总投资约632亿元;库布齐送电江苏基地规划建设光伏8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配套支撑性煤电264万千瓦、新型储能816万千瓦时,总投资约642亿元。

天津2026年重点项目:超10GW风电、光伏项目入围,中核规模最大!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2-11 09:03:30

2月10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2026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2026年安排市级重点建设项目824个,重点储备项目288个。组织项目单位,每月25日至次月5日,通过天津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需协调解决事项。各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项目挖潜,及时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进行增补。

加利福尼亚高铁管理局:筹建光伏与电池储能系统项目设施来源:CA.org 发布时间:2026-02-10 10:18:54

为帮助履行为高铁系统运营提供100%可再生能源的承诺,加州高铁管理局(管理局)打算在中央谷地建设一系列光伏太阳能系统和电池储能系统设施。为了减少对第三方基础设施改进的依赖,优化项目的运营成本结构,并与使用100%可再生能源为系统供电的目标保持一致,管理局打算将光伏太阳能场和BESS装置作为整个系统的一部分进行整合。BESS单元将在高峰需求期间调度电能,以优化成本并提供备用电源,确保在电力服务中断期间连续运行长达六小时。

河北:下发5.71GW绿电直连风、光项目!来源:河北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09 09:12:51

2月6日、2月8日,河北省发改委分别发布《河北省2026年绿电直连拟安排第一批项目情况公示》、《河北省2026年绿电直连拟安排第一批项目情况补充公示》两次共公示绿电直连项目8个。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光储项目2个!西藏2026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名单公布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2-06 08:42:27

1月30日,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2026年第一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共纳入73个项目。其中包括2个微电网项目和2个光储发电项目,分别为那曲市班戈县末端保供型微电网项目、那曲市双湖县末端保供型微电网项目、华能萨嘎10MW光储发电项目、国家电投西藏隆子县28MW光储项目。

上海电力正式受托管理马来西亚砂拉越巴塘艾一期光伏项目来源: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2-05 09:49:21

近日,马来西亚砂拉越巴塘艾一期光伏项目管理权正式移交至公司东南亚项目开发部。此次移交标志着国际化平台投建营退一体化管理战略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深化东南亚区域布局、优化境外项目管控模式奠定坚实基础。巴塘艾一期漂浮式光伏项目位于马来西亚砂拉越州巴塘艾水电站水库内,交流测装机容量达50兆瓦,是马来西亚目前已投运的最大漂浮式光伏项目,亦是外资控股投建的单体规模最大光伏项目。

海南2026年重点项目:国能、大唐、中电建等超5.3GW风电、光伏项目入围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05 09:18:36

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2026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2026年,海南省安排省重大项目470个,总投资717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80亿元。附件1.海南省2026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2:海南省2026年预备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月26日

多个百兆瓦级项目签约!印度能源企业集体进军不丹清洁能源市场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2-04 08:43:35

不丹能源和自然资源部长LyonpoGemTshering出席签约仪式时透露,目前该国已签署了超过12GW发电容量的谅解备忘录。印度企业正在参与对不丹可再生能源业务的投资。据不完全统计,多家印度企业正积极布局不丹能源市场:DGPC的母公司DrukHoldingandInvestmentsLimited已与印度ReliancePowerLimited签署了500MW太阳能项目的长期购电协议。TataPower此前也与DGPC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计划开发至少5GW的清洁能源产能,其中包括500MW太阳能。不丹的目标是到2040年实现25GW的发电装机容量,其中5GW来自太阳能和风能,20GW来自水电。

云南:征收光伏项目生态补偿金!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2-03 11:40:19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拟推动建立发电企业反哺机制,对水电、光伏企业按照发电量、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或者碳汇损失量提取生态保护补偿金,专项用于生态修复、水资源高效利用等。同时,云南林草局印发《云南省光伏项目区草原植被保护恢复技术指南》的通知,明确光伏项目区草原植被保护恢复技术的细节要求。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