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意见稿中对接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广西、海南省(区)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并网指引。
8月3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意见稿中对接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广西、海南省(区)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并网指引。
8月3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该指引适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南方电网公司在广东、广西、海南省(区)配电网。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7月25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48%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8.9%,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具备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
该暂行规定明确:本暂行规定所称规模以上电力建设工程是指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单机容量300兆瓦及以上火电工程、核电工程(不含核岛)、装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水电工程、装机容量150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工程、装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装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单机容量15兆瓦及以上农林生物质焚烧发电工程、额定功率为30兆瓦且容量为30兆瓦时及以上储能电站工程。
该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企业(用户)在取得供电公司消纳意见、发改局许可意见前不得先行建设光伏项目;已建在运项目不得私自增容。在暂不具备消纳条件的区域,宜按照“光伏+储能”、集中汇集并网方式开发建设,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或租赁储能设施
6月10日,启东市人民政府发布启东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确保2023年底前全市完成“5432”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即党政机关建筑、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30%、20%。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力争超30万千瓦。
5月24日,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公示公告,其中提到,对于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农业设施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属地政府按照“一单元一方案”的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方案,单元内规划光伏安装总量规模原则上应在500千瓦以上,景区、集镇、沿街道路等重点区域屋顶光伏安装原则上须按照“平改坡”美丽工程实施,光伏组件需与建筑有机结合,高度不得超过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