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萧山区光伏施工企业分类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评价对象为在2021年1月1日起在萧山区开展光伏施工的安装类企业。
12月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支持海上光伏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光伏项目用海控制指标,做好光伏项目用海保障。
12月6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东阳市光伏产业发展和促进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度,全市累计安装光伏发电容量300兆瓦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装机40兆瓦以上。
12月6日,浙江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对《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结果反馈,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5日期间,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就《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社会意见和建议。
11月2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修改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2022年09月30日至10月17日,《关于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共收到5条意见,采纳1条,未采纳4条。
近日,江苏扬州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邮市、仪征市和江都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市、区);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新增574万千瓦以上(含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以上;全市新建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屋顶建成光伏发电项目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文称,能源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拟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等51件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光伏相关政策5部,如下可见:
11月22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布《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综合多方反馈意见,决定对该办法不做修改。
11月17日,浙江省海宁市发改局印发《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结合当前整县光伏推进建设战略,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在公共机构、基础设施、产业园、重点能耗企业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市供电公司及时向社会公布配电网可接入容量信息,同时在项目安装前张贴公告公示。
11月2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该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建设及运行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