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元/度补贴!浙江余杭区光伏绿色发展资金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2-09-29 10:07:45

9月23日,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余杭区光伏绿色发展资金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并网验收的单位和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待其发电满12个月后,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关于专题研究能耗“双控”和迎峰度夏工作的会议纪要》(余政纪要〔2022〕19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余杭区光伏绿色发展资金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建议(请反馈至邮箱:qfgj@yuhang.gov.cn),并于10月9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71-89391376

附件:20220922余杭区光伏绿色发展资金补贴办法.docx(征求意见稿)

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3日

余杭区光伏绿色发展资金补贴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关于专题研究能耗“双控”和迎峰度夏工作的会议纪要》(余政纪要〔2022〕19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余杭区光伏绿色发展资金补贴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单位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1.在杭州市余杭区范围内新建的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含国有产权的公共机构建筑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主体。

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建成,且通过光伏项目备案、并网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

1.在杭州市余杭区域内新建的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投资主体。

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且通过并网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补贴标准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并网验收的单位和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待其发电满12个月后,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三、补贴申报及拨付

1. 光伏绿色发展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2. 申请补贴的项目应提交财政补贴申请表、项目备案表、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区供电公司出具的并网发电量证明等材料。

3. 区供电公司按要求填写《杭州市余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结算单》(附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发改局;经区发改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公示并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向项目投资主体拨付地方财政补贴资金。

4. 补贴资金每半年申报一次。项目投资主体可选择于2023年7月或2024年1月向区供电部门提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成功者,不再重复受理。

四、监督管理

1. 区发改局负责政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对享受资金补贴项目进行抽查。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将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对项目的资金补贴。

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生以下情形的,将取消本区光伏发电财政资金补贴。

1)有重大变更而未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2)项目建成使用过程中出现违反光伏发电项目安装规范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截留、挪用、滞留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结算单

2022年9月22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9/29/359751.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030年建成20个左右省级园区!浙江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09 17:31:54

浙江省于2026年5月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全域覆盖、一园一策”为原则推进低碳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则在低碳园区基础上优中选优,可覆盖园区全域或特定“园中园”。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建成约20个省级零碳园区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上,要求各设区市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低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与审核备案,其中年碳排放超100万吨的园区需经省级重点把关;零碳园区培育工作同步启动,各地须于6月15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省级将于7月15日前确定首批培育名单。该方案由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已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东隅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3:07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中核浙江210MW光伏项目环评公示!来源:三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8 17:15:20

本文介绍了中核汇能间接控股的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浙江台州三门县推进的东部二期210MW光伏项目环评公示情况。该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下栏塘区块,租用村集体养殖塘约2797.75亩,总投资6.8亿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技术方案采用740Wp单晶双面高效N型光伏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14.33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209.92MW,最大出力约174.93MW。项目由2023年9月成立的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公司业务涵盖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等领域。环评公示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于6月2日发布。(199字)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来源: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01 09:52:46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于5月26日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由海纳特电(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古雷港发提供港区仓库彩钢瓦屋面及新建车棚作为建设场地,总装机容量中仓库屋面占1195.38kW、车棚占587.4k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年均发电量约197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63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960吨,等效植树约11万棵/年;同时为古雷港发带来稳定电费折扣收益,并盘活闲置屋顶与车棚资产。此举是古雷港发落实“双碳”战略、推进绿色智慧港口建设与资产高效运营的重要实践,也为区域能源结构优化提供了示范。(199字)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2025年度数据成果发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30 00:06:46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于2026年5月29日在北京发布2025年度数据成果,这是该平台运行以来的第四份完整年度实证报告。作为全球首个国家级光伏储能户外实证平台,大庆基地聚焦高寒高纬度环境,系统采集并分析气象、组件、逆变器、支架、储能产品、光伏系统及光储系统七大类数据,对比设备多年运行性能,验证其在新型电力系统与市场化交易场景下的适用性与经济性。成果为政策制定、标准修订、技术迭代和产业选型提供了权威、客观、可复用的数据支撑。目前平台已完成三期建设,装机50万千瓦,覆盖389种实证方案,正加速推进四期、五期工程,并持续强化“实证、实验、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能力。

3.07元/W!陕西44.5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5-29 18:07:23

陕西榆林新材料产业园4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于5月26日公示,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中标,中标价约1.368亿元,折合单价3.07元/瓦。项目由陕西有色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的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主要利用铝业分公司、阳极分公司等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达28.6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BIPV建筑一体化系统、光伏组件、固定支架、电缆、变压器、二次保护及监控设备等。项目拟以110千伏电压等级并网,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最终并网电压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199字)

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5-28 17:27:29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集中报价”是指已在湖南电力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及“沙戈荒”大基地等项目),在指定固定场所统一开展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行为。其适用范围聚焦于湖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或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覆盖省内中长期电能量集中交易及现货电能量交易两类市场环节。方案旨在规范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统一平台下的报价流程,强化市场组织秩序,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为湖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机制支撑。(198字)

广东惠州惠城区严禁四类场景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16:53:50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于2026年4月至5月就《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该指引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周期管理,涵盖备案、建设、验收、安全监管及部门职责等内容。文件明确划定四类禁止建设场景: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国家AAA级以上景区等法定禁建区域;结构安全性不达标的既有建筑屋顶;以及河道、堤防、水库、排涝站、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区域。同时,指引鼓励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模式,并提倡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步统筹光伏安装需求。

山东明确:红区光伏不再是死局——山东光储新政(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全解读,20GW新增装机空间如何释放?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27 14:27:11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8:23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