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调整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受用地政策调整、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继续实施或按期并网的项目进行调整。共有37个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被取消,合计装机容量410.7万千瓦。
与9月8日河北省发改委公布的《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相比,此次新增取消了3个2021年光伏保障性并网项目指标,规模合计35万千瓦,风电项目未发生变化。此外,另有127个项目涉及变更建设时限、变更建设地点、调减规模、项目拆分等调整事项。
难以腾出增量并网空间
经历此番调整,在取消计划、核减规模后,河北省会腾挪出新的新能源并网空间吗?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增取消的35万千瓦光伏保障性并网项目指标,均为农光互补项目。根据今年5月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对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地;已形成实际占用耕地的,市县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以农为主、光伏为辅,农业与光伏产业互补共赢,同时不对土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
“在并网层面,应该不会出现太多的新增空间。”据河北省某知情企业相关人士透露,一方面,一些项目受制于土地问题,暂时无法开工建设,但实际上在调整过程中只是更换了具体建设地点,开发主体和规模并没有重大调整。
上述企业人士表示,另一方面,在各类指标发放之初,申请企业众多。“一个指标后面排着许多项目,现在第一名的出了问题取消了计划,第二名马上就会递补上去,所谓的‘新空间’分分钟就会被填满。”
工程延期不可笼统归因疫情
据记者了解,不仅是河北,近期还有其他省份也在对近几年的新能源建设指标进行梳理和调整,取消部分未能按期开工或并网的项目。“没有按期开工或并网,就按照相应规定取消指标,这本就是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葛志坚也表示,在实际操作层面,通常还要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以疫情致使工程延期的情况为例,葛志坚表示,目前,各地都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将工程延期的原因归结为疫情不可抗力,在法律层面上,也不支持这样笼统的归因。”但具体到个案项目,如果确实受到疫情封控影响,也要针对性地进行处理。“例如这个项目订购了某个品牌的风机产品,品牌工厂所在地恰恰在生产或交运这批风机时遭遇了长时间封控,无法按期交货,以致影响了后续的安装和项目并网,那么在提供有效证明的情况下,是可以认定为疫情原因适当宽限的。”
审核把关有待强化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被取消指标的各类项目中,在个别地方,也存在政府层面把关不严、审核混乱的问题。“甚至还闹出‘乌龙’,把一个项目指标让不同的企业同时备案,一块地批给了两三个项目,最后谁先建成算谁的,这肯定会造成企业间的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秩序。还有一些地方,在指标确定之初,主管政府部门并没有和当地电网进行充分的沟通,给出的指标数量超过了当地电网的消纳能力,这也是后续不得不取消一部分项目指标的原因所在。”
那么,如果开发企业不认可指标取消的做法,是否可以诉诸法律手段呢?对此,葛志坚坦言,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手段可以支持类似的诉求。“项目备案属于行政登记,项目核准属于行政许可,如果是已经完成备案或者核准手续的项目被取消,企业若不认可,是可以诉诸法律的。但建设指标的发放并不属于上述两种行为。”葛志坚认为,发放指标仅仅是相关政府部门给予企业的一个投资机会。“法律上讲究‘无损害则无救济’,既然给的只是一个机会,况且投资行为本就是有风险的,有赚有赔,很难评估实际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