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关于“十三五”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关信息,将该市第一批拟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予以公示。
10月28日,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2022年5GW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
10月27日,浙江海宁市政府印发《海宁市“万户光伏 绿色共富”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称,将通过进一步推动户用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有效助力绿色低碳村(社区)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共同富裕。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河北2022年拟安排保障性风电、光伏规模5.24GW,市场化规模10GW、储备规模15GW。
10月17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就《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指出,本办法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指在高新区辖区内利用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商业办公、公共建筑、市政设施、景观小品等建构筑物屋顶和外立面建设,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所依托的建构筑物应具有合法性。
10月10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到2025年,湖南省电力稳定供应能力2025年达到6000万千瓦。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25年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2030年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2030年达到2000万千瓦,助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此次安排的建设规模直接对应到产业链项目投资企业或煤电灵活性改造企业,各市能源局和各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能源局。
10月12日,海南澄迈县政府网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澄迈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