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11月16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优先考虑方向包括:光储融合、
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1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一步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监管,提升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服务电力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电监安全〔2011〕19号)进行了修订。
11月16日,浙江仙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民持股抱团共建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公告。方案指出,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福应街道横路丁村等20个村每村25万元,共500万元。作为相关村委托县级强村公司持股抱团投资仙居县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资金。
11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1年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批前公示》,共包含2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20.20717MW,涉及补助资金506.3849万元。
11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化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存证报告制度。自2022年起,对发电、钢铁、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月度碳排放台账信息化存证和年度碳排放核算报告制度。根据碳减排工作任务需要,逐步向其他行业延伸。
1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五部委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以及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
11月11日,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通知强调要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优先考虑方向之一就是光储融合。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电网友好性和消纳能力,包括多能互补、光伏制氢、光伏直流系统、自发自储自用等方向。
《通知》指出,省能源局汇总各市(州)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送电网企业,按照光伏1-2年、风电2-3年建成并网时序,对项目所涉及区域的电网送出及消纳能力进行评估审核,制定全省各相关区域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消纳能力反馈有关市(州)。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消纳能力优选项目上报,省能源局组织研究,审核下达年度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