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企业与项目单位须签订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须包含本办法第十二至十五条要求,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并向项目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第十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的太阳能组件产品须通过国家
近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通知,将《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该办法旨在促进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规范项目建设。办法对分布式光伏发电
发票。第十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的太阳能组件产品须通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检测认证。第十三条采用的配电箱应是成套配电箱,箱内并网设备应符合安全需求,成套配电箱内开关需提供3C认证和出厂检验
6月14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继续施行《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将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详情如下: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
6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明确,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
”的规定。)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通过参加集中式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等方式,申请将项目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并网期限方面,对于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
)以上不超过200元/千瓦,单枪平均功率40千瓦以下不超过120元/千瓦。3.采用诸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千瓦,且不低于充电站总功率的2%)、储能(储能设备功率不低于充电站总功率的15%,储能设备
不超过120元/千瓦。3.采用诸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千瓦,且不低于充电站总功率的2%)、储能(储能设备功率不低于充电站总功率的15%,储能设备功率值和储能电量值之比不高于1:2)、无线充电设施
近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施)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风貌管控以及文明建设要求,并符合区域配电网
景区范围线内、政府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红线内等区域安装屋顶光伏项目。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允许纯租赁模式开发,即在群众自愿情况下,企业租用居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并支付居民屋顶租金。严禁开发企业实施借用
5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加强项目备案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可由各县(市、区)供电公司向属地行政审批部门代为集中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主体向属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备案,严禁未备先建、备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该条款实行预算总量控制,年兑现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高新区公共仓储物流基地将仓储空间配套服务高新区光伏、家电、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企业
绿色低碳1.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条款: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奖补细则: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
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该条款实行预算总量控制,年兑现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高新区公共仓储物流基地将仓储空间配套服务高新区光伏、家电、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
企业绿色低碳1.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条款: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奖补细则: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
)购置发票与投资主体的一致性,不一致的应督促投资主体自行整改,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并网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并网投产。第六章 运行管理第三十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
近日,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稿提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将项目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作为新增集中式光伏项目备案,按照省内相关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前复核光伏设备购置发票抬头(包括光伏组 件、逆变器等)和申请人银行账号信息与备案主体的一致性,不一致的待完善相关备案信息后方可并网。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