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元!合肥高新区启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申报

来源:合肥高新区经发局发布时间:2025-05-12 14:22:19

5月7日,安徽省合肥高新区经发局发布关于兑现2024年度《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奖补激励。

分布式光伏奖补方面,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该条款实行预算总量控制,年兑现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高新区公共仓储物流基地将仓储空间配套服务高新区光伏、家电、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企业,配套率达80%以上的,经认定,对超过10000㎡的,按照配套租赁面积给予物流企业5元/㎡/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全文如下:

经发局关于兑现2024年度《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政策体系》(合高管〔2024〕9号)中《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相关条款,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涉及经发局的2024年度部分条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和单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有失信行为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和单位除外。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政策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8日至5月23日,申报单位于5月2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合肥高新区经发局办公室对应经办人,并将电子盖章版申报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发送1个pdf文件或压缩文件并注明申报项目名称)。

三、具体条款、奖补细则和申报材料

(一)政策第7条 激励企业扩大规模

1.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

政策条款:对工业企业当年总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区级当年该行业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1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10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万元,10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奖补细则:对工业企业当年统计口径上报总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区级当年规上工业产值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1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10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万元,10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同一上台阶政策,市区两级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审计的企业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4.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5.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6.企业近两年度统计报表。

联系方式:规划运行处1323办公室65321513

邮箱:1462778657@qq.com

2.服务业企业上台阶

政策条款:对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的纳统企业且增速不低于区级当年该行业平均增速的,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的纳统企业且增速不低于区级当年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同一上台阶政策,市区两级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审计的企业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4.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5.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联系方式:社会发展处1323办公室65310573

邮箱:gxqjmjcyc@163.com

3.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扩大规模

政策条款: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的,分档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经审计的企业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5.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6.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65324525

邮箱:2132790161@qq.com

(二)政策第9条引导企业绿色低碳

1.光伏发电补贴

政策条款: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该条款实行预算总量控制,年兑现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备案文件和项目并网验收报告;4.项目相关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65324525

邮箱:2132790161@qq.com

(三)政策第13条 保障企业仓储物流

政策条款:对高新区公共仓储物流基地将仓储空间配套服务高新区光伏、家电、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企业,配套率达80%以上的,经认定,对超过10000㎡的,按照配套租赁面积给予物流企业5元/㎡/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奖补条件:1.属于高新区内公共仓储物流企业;2.全年仓储面积的80%租赁服务于高新区光伏、家电、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3.全年租赁给以上企业的面积累计超过10000㎡;符合以上条件按照配套租赁面积给予物流企业5元/㎡/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每个申报主体仅限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4.物流企业仓储面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5.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6.入驻企业的明细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

联系方式:社会发展处1323办公室65310573

邮箱:gxqjmjcyc@163.com

(四)政策第14条 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1.“专精特新”企业采购补助

政策条款:对于当年度发布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首次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奖补条件:1.采购企业为当年国内外500强企业;2.当年采购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3.申报企业为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无关联交易承诺书;5.第三方审计报告;6.当年采购单份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65324525

邮箱:2132790161@qq.com

附件: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docx

高新区经发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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