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NO.1 美国商务部发起对中国光伏产业双反调查 2012年5月17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产品做出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决定对中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光伏产品
采取反倾销措施。11月7日美国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税。NO.2 温家宝主持会议:敲定十二五
%)。同反补贴初裁一样,我们对此次反倾销初裁同样持有质疑,美国显然没有根据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实际做出正确评判,我们不接受美对华光伏双反的初裁结果。实际上,对于美国商务部今天的双反初裁我们表示非常失望。美
,另一方面也都考虑在美国国内的法院提起诉讼。去年12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中国光伏产品正式发起双反立案调查。今年3月5号,加方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组建和晶片双反调查作出初裁,分别对包括天合光能、晶科能源
索比光伏网讯:2015年3月5日,中国商务部消息: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通报称,根据加拿大特别进口措施法(SIMA)第38(1)条的相关规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certain 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laminat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见下表)。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8541.40.00.22。 2014年12月5日
索比光伏网讯:美国时间2014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初裁,对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分别征收18.56%和35.21%的反补贴税,对其他中国企业征收26.89%的反补贴税。中国
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下称机电商会)作为中国光伏产业代表对美国商务部的上述决定表示强烈反对。美国政府在2011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又一次对同类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明显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违反
索比光伏网讯:尊敬的媒体朋友:美国商务部于2012年5月17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产品做出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决定对中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光伏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中方对此
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该裁决歪曲了中国光伏产业及光伏产品对美出口现状,必将对中美两国绿色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消费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为就美国反倾销初裁裁决阐明中国光伏企业的立场和应对举措,机电商会牵头
。美商务部最初于2011年11月8日对该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1年12月2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认定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2012年3月19日,美商务部就反补贴调查做出初裁
案双反调查终裁时间合并。美商务部审查后认为,该案双反调查同时启动,且针对同一国家的同一产品,因此同意上述申请。
索比光伏网讯:世纪新能源网2014年12月17日消息:据新华网最新报道美国商务部终裁宣布:认定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方将征收双反关税,同时认定中国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
终裁结果认定的台湾地区产品倾销幅度下降,但中国大陆产品的补贴幅度有所上升。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大陆产品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地区厂商的
也扩充了其在加拿大的组件产能,同时增加了对自己下游项目的组件出货,以及在品牌认知度较高的日本市场的出货。赶在美国商务部最近公布双反初裁之前,领先的中国组件供应商2014年二季度在美国市场的组件出货量
索比光伏网讯:美国时间2014年7月24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第二次双反调查反倾销初裁决定。中国大陆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6.33%至165.04%的临时反倾销税,台湾地区光伏企业将被
基础上通过行业磋商解决中美国光伏贸易摩擦。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认为,本次调查在立案、初裁程序中均存在重大瑕疵。同一起诉方在第一次双反裁决仍处执行过程中,再次针对同一产品申请双反调查,在世界贸易救济调查